《临江之麋》

柳宗元那篇著名的寓言文章《临江之麋》。

临江之麋

? 临江之人畋,得麋麑,畜之。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其人怒,怛之。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使勿动,稍使与之戏。积久,犬皆如人意。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我友,抵触偃仆,益狎。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

? 三年,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外犬见而喜且怒,***杀食之,狼藉道上,麋至死不悟。

注释

畋:读音tián ? 麑:读音ní 怛:读音dá 偃:读音yǎn ? 啖:读音dàn,吃,这里作舔解。

翻译

? 临江有个人,打猎时捉到一只小鹿,把它带回家饲养。刚一进门,一群狗流着口水,翘着尾巴跑拢来,想吃小鹿。那个人非常恼火,喝斥、吓唬那群狗。

? 从那以后,猎人每天都抱着小鹿接近狗,让狗习惯它,不欺侮它,后来又逐渐让狗小鹿在一起玩耍。时间长了,那些狗也都顺从主人的意愿了。小鹿逐渐长大了,忘记了自己是只鹿,认为狗真的是自己的朋友,时常和狗一起顶撞翻滚,越来越亲昵。

? 狗因为害怕主人,只得顺从小鹿,一起玩得很好,但时刻舔它的舌头,想要吃掉小鹿。

? 三年之后,小鹿走出家门,看见大路上有一群野狗,立刻跑过去想跟它们玩耍。这群野狗见了鹿非常高兴,马上龇牙咧嘴的一起围了上来,把鹿咬死吃掉了,将尸骨乱七八糟的抛在路上。鹿一直到死都没有明白落得这个下场的原因。

寓意

? 本文是《三戒》中的第一篇,是柳宗元谪居永州时所写.《三戒》借麋,驴,鼠三种动物的可悲结局,讽刺了社会上的三种人.按作者在"序"中所说,"临江之麇"所讽刺的是"依势以干非其类",就是倚仗他人势力求得与对方要好的那种人."至死不悟"四个字,既表达了作者的厌恶之情,也勾画出麋的可怜与可悲.这则 寓言故事在写法上突出的是细致逼真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如"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写出犬吞食弱者的本性;"外犬见而喜且怒",用拟人的笔触刻画犬的心理活动.

2

? 一群狗因为主人太宠爱那只麋鹿,不敢吃它,只好乖乖跟它玩。

? 三年过后,麋鹿外出,遇到别的狗,以为都是玩伴,都能跟它丢手绢,结果就被狗们一拥而上,分而食之了。

? 这个故事,是用于讽刺那些依仗权贵,得意忘形的小人的,但我却有些不同意见。寓言之所以为寓言,是因为它跨时间、跨地域、跨语境,言简意远,所以我认为,这种解释在今天已经太“正确”,太狭窄。

? 所有的“麋鹿”在某种环境下圈养,都是会忘记自己的“麋鹿”之身,失去自知之明,正确判断,以非为是,认敌为友,稀里糊涂,乱七八糟,招致祸端的。父母们会,孩子们更会,从某种程度上说,现在很多父母所进行的正是一项“养麋计划”,它最可悲的却是——“临江之麋”,“至死不悟”,“现代之麋”,只怕也至死都不明白其中原因,甚至是“养麋”之人。

? 还记得那个12岁杀母的少年不就曾说过:“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只关心还能不能上学吗?

? 是什么样的心灵和脑袋才会如此愚蠢、冷血、扭曲、可怕?是什么样的父母才能培育出这样恐怖的异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母子皆无知,皆不悟,不将伤人,就将伤己,这才是此事最令人战栗之处。谁能够惯孩子一辈子?谁真正能把孩子惯上天,任我行?哪家孩子出了自家一亩三分地还能呼风唤雨?谁能够在这样的教养下,踏入社会,遇到矛盾,不发生某种人格断裂、分裂,碎成一地?

? 行走在教育钢索上的父母们,请千万别忘了你手中的横杆,一头是“管”,一头是“惯”,哪头过沉,你都会失去平衡,一头栽下来。那高度,那摔打,很难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