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夏七夕短篇小说《灯下碎,恩宠难还》

灯笼易碎,人情难回。

一坐下就能忘乎所以。

起初,我开始有一点点的感觉。看着星光消失在晴朗的夜空,祈祷时间过得快一点,是很幸福的。比如我老了,回头一笑,在空间上传我的照片和祝福。我只是希望一切都会好起来。我不认为我是一个好男孩,但我真的很努力去相信或不相信。我从来没有想过过去,证明我讨厌说唯一的人,但我害怕没有一个人被冻住了,笑得像一朵花。

我的眼睛仍然有轻微的疼痛。这个小城多风的天气,渐渐让人们习惯了风一吹就把衣服包起来,但很快又冲回去,而不是转太多圈。在一些地方,他们宁愿绕道也不愿多走。

有人说,男人写字让人温暖,女人写字让人难以接近。好像有些事情不好讲究太多刻意与否,所以让人害怕。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认识,却是陌生人。有些人似乎注定要走在一起,躲着别人的话。你能就这样让这一生永远死在你的爱里吗,即便如此,你还是舍不得离开,固执地想要忘记?

失乐园里爱情的归属还是很明确的。我记得最真挚最简单的对话,我记得一片茫茫白雪,两个人的身影在那里飘过,两个相依的灵魂抛掉世间的污浊烦恼,一切都变得纯净如雪。

Rinzi说:我7岁的时候在莲花地里迷了路,太阳落山了,我很害怕。

九牧说:我9岁的时候,让爸爸给我买了一副拳击手套。我高兴地穿着它们睡着了。

林子说:14岁的时候,第一次穿丝袜,脚穿低腰皮鞋感觉很滑。

九牧说:17岁那年,肯尼迪总统遇刺,我僵在电视机旁。

席惟伦说:25岁相亲结婚。婚礼那天碰巧有台风。

九牧说:27岁的大女儿出生了。工作忙到连医院都没去。

Rinzi说:在我38岁的那个夏天,我遇见了你,我们相爱了。

九牧说:50岁,第一次迷上女人。

席惟伦说:38岁的冬天...会永远和你在一起,永远...

久树说:永远...

生命在自己溜走。

爱情不是那种年年月月天天分分秒秒的爱情。它只是在某个时刻坚守,不敢离开。

突然觉得躲是一种深爱,可以超越时空的永恒,但失去就是失去。

想留下来的时候,看不到美景更痛苦。当你看《上海一周》的时候,连岳明确说过,爱就是两个人彼此相爱高于一切。爱不是学校需要定期考试。爱情不是官场需要讨好的。爱不是圣人需要培训班。爱只是爱。所谓的爱情至上的信仰,可能有一点点追溯。那么生活是什么,即使你已经50岁甚至更老了?

记得看到身边很多朋友在日记里写到《死了也要爱一点心》这首歌,但是我不想再提了,怕失去了痛苦,忘记了眼泪的天然美好。

眼睛还是红红的,眼角有干涩的皮屑,懒得写大段大段看似没必要的话。更是关于爱情,因为很难说真正玩的好的人很少被提及,但是我们一直说的悲伤是脆弱的,有些东西必然会冻结,也就是有一种魔力会很大程度上改变一个人的心灵,或者我们可以称之为成长。而和不感兴趣的人相处,真的是一种折磨,即使可能有光鲜亮丽的外表,也可能是真实的,善良的,庸俗的,可能证明是致命的魅力。笑一笑,过个晴天就好。

忘了什么时候开始相信缘分,想有个寄托。我只擅长揭示一个未知的结局,所以我没有问。我觉得只要我真诚地相信上帝会爱你,原谅你,保护你,这就足够了。然后我犯了很多错误,然后我又犯了错误,又加了错误。先原谅自己也是一种妥协或者信任。

不用像以前那样一开始就酝酿一个故事,没有了故事的骗局,你发现一切都是真实而动人的。穿着它很容易睡着。你想长大,被一种苦难和孤独折磨,然后很多苦难都是你自己逃避的结果。最遗憾的是,苦多了,不红的果子就烂了。

其实真的是这样的。

明天早上我们会在西点屋吃面包或皮蛋和瘦肉粥吗?

忘乎所以然后完成它。这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