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理黄金时代的三位大师
介绍莫里斯?勒布朗和埃勒里?在奎因之前,有必要把侦探小说引入歧途。先向读者介绍两位作者。他们是美国作家雅克?福特雷和英国作家柴·斯蒂尔顿。
美国作家雅克?福特雷从崇拜柯南道尔到绝对化福尔摩斯的逻辑推理。绰号“思想机器”和“电脑人”的杜森教授。他是思想超人,从不下棋,却用逻辑推理30步打败了世界棋王。在哪里?杜森教授的名言是:“精神优先于物质,思维可以主宰一切”。他在监狱里突然消失了好几次。没人能理解他是如何逃出监狱的。另一位美国作家,A.B .里夫的侦探克莱格?肯尼迪根本没有进行调查,就通过他的科学推理抓住了凶手。
与此同时,英国作家柴·斯蒂尔顿创作了《探究布朗神父》。这位宽肩膀、圆脸、胖乎乎的乡村牧师通常沉默寡言。他一开口就妙语连珠,用灵感破案,凭直觉抓到凶手。他认为“罪犯是有创造力的艺术家,侦探是批评家”。因为作者信仰宗教,神父也成为了一个奇迹般的人物。他以其不同寻常的头脑,创造了无数的奇迹。这类作品完全背离了侦探小说中的推理方式,就像武侠小说演变成童话故事一样令人惊讶。
更有甚者,英国作家本·特里写了一部反推理小说《纯特里最后一案》。春·特里是个侦探。他用逻辑推理来判案。逻辑很严密,结论却错了,导致冤案,从而反证了逻辑推理的价值。本特利的小说是和夏洛克·福尔摩斯开的玩笑,也反映了一些作家对“侦探小说热”的不满。
由于大量侦探小说的出现,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鱼目混珠的现象,有些人标新立异。还有人模仿柯南道尔,世界文坛一下子涌现出很多侦探。就像盲人侦探麦克斯?卡拉多斯,科学侦探约翰?桑代克医生,聋人侦探德鲁里?瑞安和硬汉侦探,红发侦探,女侦探等等。这些侦探或推崇纯推理,或进行反推理,或拳击,或神化,以故弄玄虚的方式做事,严重背离现实生活,缺乏柯南道尔小说中的浪漫趣味和严密的逻辑推理。
在这个时代,最引人注目的作家是美国的埃勒里?奎恩。埃勒里?奎恩累了吗?代尔那和曼弗雷德?李合作的笔名。代表作有《罗马帽子之谜》、《希腊棺材之谜》、《法国火药之谜》、《荷兰鞋子之谜》。1932出版的《希腊棺材之谜》获艾伦?爱伦坡奖(这是美国推理作家协会颁发的年度奖项,相当于电影界的“奥斯卡奖”),两人合作创作了50多部侦探小说。在美国文学史上,埃勒里?奎因的地位相当于英国文学史上的柯南道尔。
埃勒里?奎因的侦探小说有三个特点:
一是通过神秘的杀人案件,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上层人士唯利是图、尔虞我诈的卑劣本质。为了钱,他们用移邪栽赃。诬陷无辜的方法会做出不自然的事情。在他们眼里,骨肉亲情,兄弟情谊,都是可以用金钱换来的。利益所在,趋之若鹜,人与人之间纯粹是金钱利益关系。
第二,运用逻辑推理对犯罪现象进行科学分析。尤其注重作案目的和实地考察,安排引人入胜的复杂情节,在常人不注意的细节中解读调度员的故事。凶案现场气氛神秘,作品可读性强,结局有意想不到的安排。
第三,故事很文艺,尤其是埃勒里?奎因的形象令人难忘。埃勒里是纽约警长奎因的儿子,父子搭档各有特色。我的父亲奎西,朴实,坚定,有丰富的破案经验。他的儿子埃勒里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理论家。他们破案时各执一词,但最后互相配合,终于抓到了凶手。埃勒里?奎因的文学形象也给予了读者充分的信任,赢得了读者的喜爱。
除了美国作家埃勒里?奎因,还有一个法国作家莫里斯?那个时候勒布朗很红。他创造的另一个侠盗猎车手英雄,亚森?罗宾曾经风靡法国,几乎可以和法国文学中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相提并论。
夏洛克·福尔摩斯诞生于英国文学,这是对咄咄逼人的法国人的挑战。法国文坛向来人才辈出,于是在不甘寂寞的法国文学走廊里涌现出了一个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聪明机警的文学典范:亚森?罗宾。
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出生于法国里昂。父亲是这艘船的主人。他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在高尔上中学的时候,认识了法国伟大作家福楼拜,听福楼拜讲了很多感人的文学故事。后来,勒布朗遇到了莫泊桑和左拉。年轻的勒布朗有机会从文学大师那里获得创作经验,这对他未来的文学生涯产生了影响。
勒布朗高中毕业后,父亲安排他去工厂管理生意。勒布朗受不了机器的声音,决心放弃继承父亲的事业。尽管他父亲反对,他还是去了巴黎学习法律。1887年,她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小说《一个女孩》。1900开始记者生涯。1907年“福尔摩斯热”的浪潮已经影响到了法国的出版业,他受到了法国侦探小说家埃米尔?在加布里埃尔的影响下,他开始涉足侦探小说。巴黎一家出版商邀请勒布朗为一家杂志撰写侦探推理小说,并明确表示要打造一个法国侦探,与英国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相抗衡。这个要求很难,但也很诱人,对勒布朗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他决定试一试,想标新立异,创造一个不是侦探但同样讨喜的文学模式。勒布朗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侠盗猎车手》。他的《侠盗猎车手亚森?Robin出来后,真的很受欢迎,好评如潮。这部小说的成功奠定了勒布朗的文学地位,也大大增加了他的信心。
在世界侦探小说史上,勒布朗写了50多本书,《侠盗猎车手亚森?罗宾很抢眼他的亚森?罗宾,一开始是个大盗,劫富济贫,为民除害,与豪门争斗。他是如此难以捉摸,以至于警察不知所措。后来,他成了一名侦探,最后成了法国的警察局长。亚森?罗宾形象的出现当然与法兰西民族有关。只有在充满浪漫主义的法国,才会有小偷成为警察局长。这对于保守的英国人来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因为亚森?罗宾是一个浪漫的人物,他会在法国受到极大的欢迎和爱戴,成为法国人眼中正义的化身。后来勒布朗又写了一篇,亚森?罗宾vs福尔摩斯让这个著名的英国侦探在法国出丑了。因为福尔摩斯不熟悉法国,很难打地头蛇,但是亚森?罗宾一再做出奇怪的举动,所以福尔摩斯是在运行,阿瑟?罗宾跪下了。这个故事极大地满足了法国人的自尊心。法国人从此把亚森?罗宾被认为是传奇式的民族英雄。关于雅森?罗宾的故事也被搬上银幕或改编成电视剧。其他的,比如蓝眼睛的女孩,空心岩,虎牙,神秘屋,水晶瓶塞,棺材岛等。,都让法国观众拍手叫好。
虽然亚森?罗宾是一个侠盗,但他擅长推理和以类似于侦探的方式打击犯罪。因此,勒布朗也成为了一个有影响力的侦探小说家。
英国的柯南道尔和美国的埃勒里?法国的奎因和勒布朗成为欧美侦探小说的代表。他们在本国创造了辉煌的艺术成就,成为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推动了侦探小说的发展。
由于大量侦探小说的出现,这些创作实践引起了文学理论家的注意。英国作家S.S范丹不仅写侦探小说,还写了理论文章《侦探小说二十原则》。这似乎为侦探小说的创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也为广大侦探小说爱好者提供了一个有趣的智力游戏。现在摘录这篇文章如下。范丹侦探小说的二十条原则
侦探小说是一场智力竞赛。在作者和读者的斗智游戏中,就像打桥牌一样,一定要遵守规则,不能用欺诈的伎俩。它的立意要新颖独到,布局要合理,这样才能吸引读者,同时说服读者。写侦探小说有很多规则。这些规则是不成文的,但很明显,每一个有一点自尊和尊重读者的作家都应该遵守。
以下列举20条戒律,是从经验中得来的,仅供有兴趣写侦探小说的朋友参考:
第一,作者要把所有的线索解释清楚,让读者和书中的侦探有同样的破案机会。
第二,读者只应该被罪犯们给侦探们设置的诡计所欺骗。
第三,侦探小说不要涉及暧昧和爱情,否则会纠缠不清,使一些纯智力竞赛复杂化。侦探小说的任务是将罪犯绳之以法。不是为了有情人结婚。
第四,罪犯不应该是侦探本人或警方侦探的成员。这是欺骗读者的卑劣手段。
五、破案靠的是逻辑推理,不是偶然或巧合,如果罪犯自首,动机应该是充分的。否则就像哄着读者去寻宝,只有他放弃了才会知道宝藏就在他的口袋里。这种玩笑是不能接受的。
六、侦探小说,当然不能没有侦探。侦探收集线索,分析它们,最终揭示坏人的真实身份。侦探必须通过分析线索来破案,否则就和小学生偷习题答案没什么区别。
七、犯罪必须是谋杀。凶杀案越血腥越残忍,效果越好。一个比谋杀还轻微的案子,真的不值得读者花力气和时间去翻300多页。美国人爱讲人道主义,一个恐怖的一级谋杀案一定会激起他们的愤慨。再慷慨善良的读者,也不会愿意让凶手逍遥法外,当然会有兴趣去追究。
八、破案的方法要合理。读心术、训练、招魂、看水晶球等巫术是侦探小说中的禁忌。和读者打架应该是凡人。玄学第四维,读者都比不过仙鬼,怎么赢?
九、推理高手只能有一个。如果用三四个甚至一群侦探来思考,不仅会分散读者的注意力,还会影响原本连贯的思维。读者不知道对手是谁,会感到额外的困难。而且,读者如果要和一个敌人和轮子斗,会觉得筋疲力尽。
十、罪魁祸首应该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这个人物应该是读者熟悉的,并且引起了兴趣。责怪一个从未出现过的人物或不相干的角色,是作者无能的表现。
十一、凶手不可能是仆人、看门人、跑腿的、乡绅、游侠、厨子之类的。他们犯下的罪行不值得写一本书。否则读者会觉得这是浪费时间,凶手最好是一个平时绝不会被怀疑的重要人物。
十二、杀人案件可以有很多,但罪犯应该只有一个。可以有共犯,也可以有帮凶,但罪责必须集中在一个黑心的凶手身上。这样才能发泄读者的愤慨。
十三、在侦探小说中加入黑社会会传播骂名,只会毁了一个非常精彩的杀人案。一旦黑手党、剑魔、罗刹帮介入,小说实际上就变成了惊悚小说或者黑帮小说,不再是侦探推理小说了。当然,罪犯应该有公平战斗的机会,但让他有黑社会撑腰就有点过分了。一般有点自尊的资深杀人犯都不屑于附和帮会。
十四、犯罪和破案方法要科学。换句话说,必须避免伪科学和纯粹虚构的杀人方法。毒药应该出自药典。“超镭”等新发现元素只存在于作者的想象中,不适合侦探小说。一旦作者像儒勒?凡尔纳的奇思妙想超出了侦探小说的范畴,进入了奇幻小说的领域。
十五、犯罪的真相,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应该是相当明显的,但特别聪明的读者。如果一般读者得知真相后再读一遍小说,会发现真相一直就在眼前。像侦探一样精明的读者不用看小说的结局就能预测出凶手的身份。这样的读者很多。我对侦探小说的一个基本理论是这样的:一部构思良好的侦探小说不可能对所有读者隐瞒真相,总有读者比作者更敏锐、更聪明。如果作者把案情和所有线索解释清楚,读者应该能够通过独立分析、排除排队和逻辑推理,与侦探同时指出真凶的身份。这就是侦探小说的感人之处,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不屑看通俗小说的人会看侦探小说而不脸红的原因。
十六、侦探小说不宜有长篇大论的描写和借题发挥,繁琐的人物塑造和气氛营造。这些东西只会让剧情变得索然无味,阻碍推理,就像在球类比赛中途歌颂自然之美,或者在填字游戏中谈论词源和词缀一样令人讨厌。侦探小说就是陈述案情,分析案情,得出结论。当读者阅读侦探小说时,他们不是为了寻找感人的抒情和华丽的描述,而是为了刺激的智慧和娱乐。适当的描述和人物塑造是必要的,但只要故事能够真实,读者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就足够了。
十七、凶手不应该是职业罪犯。抢劫犯、小偷所为的杀人案件,可以由派出所的凶杀科处理,不需要劳动作家和业余侦探。凶手的名声越显赫越好。一个受人尊敬的教会支柱,一个社区领袖或者一个以慈善闻名的单身富婆都是不错的人选。
18.如果读者最终发现犯罪只是一起自杀案件或意外事故,他们会大失所望。这样一个反高潮的结局,真的有负面读者寄予厚望。我不仅会向作者索要书价,还会严厉谴责作者。
19.侦探小说中的谋杀应该是出于私人动机。国际阴谋或间谍之间的杀戮是另一种类型的小说。凶杀案要有真实感,让读者参与进来,有机会发泄压抑的感情。
二十个,我列在下面!稍微有点自尊和勇于创新的作家,都会不屑于采纳以下十条:
1,侦探用犯罪现场留下的烟头和嫌疑人吸过的香烟牌子破了案。
2.侦探制造鬼魂复活的假象来恐吓嫌疑人。让它露出马脚。
3.凶手用伪造的指纹来欺骗警察。
4.凶手用假人做不在场证据。
5.侦探凭借狗不叫的现象,透露溜进来的人是熟人。
6.真正的凶手竟然是无辜被告的学弟,或者是长相一模一样的至亲。
7.使用皮下注射器和止汗剂。
8.密室里的谋杀是在警察破门而入后才发生的。
9.通过测字联想破案。
10,打通一封用密码写的信破案。
范丹的《二十条原则》非常有趣,它们确实鼓舞了我们写侦探小说并喜爱它们的读者。但是我们看过之后。按照规矩,寻找凶手,当然是很滑稽的事。但不难看出,在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不仅有创作,还有理论,这说明侦探小说终于得到了读者的认可,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