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古典小说作者的出生年月
《西游记》是明代著名的小说家,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
吴承恩出生在一个小官沦落为小商人的家庭。他的父亲吴锐乐观豁达,追求幸福的哲学。他被封为忠臣,希望他能读书做官,继承皇帝恩情,做历史上的忠臣。
吴承恩小时候好学,速读背诵。十几岁的时候,他已经在家乡小有名气了。除了好学之外,他还特别喜欢搜求奇闻异事,读神仙、鬼怪、狐狸、猴子之类的书。比如野史,像《聊斋志异》、《酉阳杂记》这样的小说,在这个多姿多彩的神话世界里养成了猎奇的嗜好,对他的《西游记》创作影响很大。
步入青年时代的吴承恩,是一个狂放不羁、傲视天下的年轻人。低下的社会地位,贫穷困苦,让这位伟大的天才狂野不羁,引来潮水般的笑声。他被别人称赞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吴承恩二十岁左右的时候,娶了一个叫叶的老家姑娘,婚后感情深厚。吴承恩虽然放荡不羁,却贤惠贤淑,对妻子忠贞不渝。
嘉靖十年,吴承恩在的年考、科考中取得优异成绩,取得了进士的资格,与朋友到南京参加乡试。然而,他的才华不如他的同伴,他,一个村庄著名的才子,在孙山声名狼藉。
第二年春天,他的父亲遗憾地去世了。吴承恩接受了第一次失败的教训,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努力学习文章,但在嘉靖十三年秋天的考试中仍然失败了。吴承恩羞愤交加,今年冬天病倒了。
两次乡试的失利,再加上父亲的去世,对吴承恩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在他看来,考试考不上陪审员,不仅不合理,也是父母和祖辈的耻辱。但是,他没有想到,自己没有能力通过考试,只是运气不好而已。他认为“名利各有命,非要得到才是愚蠢的?”
生活的艰辛给吴承恩带来的压力不亚于科研的失败。父亲去世后,他需要管理家庭的所有开支,但他没有能力支撑这个家,更不用说有能力支撑他的家庭。家庭生活来源,除了每个月从大学拿回六斗米,只能吃父亲留下的遗产。
尝尽社会生活酸甜苦辣的吴承恩,开始对社会生活的问题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思考,用自己的诗歌与不合理的社会作斗争。
一生清贫的吴承恩,竭尽全力完成了名扬海内外的《西游记》,在万历十年左右,悲喜交加地离开了人世。
虽然他终其一生都没有成功,但他和他的《西游记》在中国研究史上取得了光辉而崇高的地位,将永放光芒。
他不是太监。
曹雪芹本名曹沾,号雪芹,或西秦琴浦人。为什么三个数字都离不开“秦”字?这里有一个民间传说。原来,曹雪芹住在西山时,用野芹菜熬汤,治好了一个茶馆伙计马青。从那以后,他的医学声誉有了很大的提高。后来,他用中草药治好了许多人的病。为了进一步显示自己的野心,他特意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雪芹,意思是他愿做一棵山芹菜,既能充饥,又能治病济贫。后来,他取了秦普和西秦的名字,但很少有人提到他的名字。
为什么“秦”字前面有“雪”字?周以为大概是取自苏东坡《春日》诗的意思:“园父先摘雪芹”。寒冷的雪压过了芹菜,但芹菜芽却以顽强的生命力冲破积雪,迎接春天的到来。不是挺有意义的吗?
同时,他还有一个“孟如安”的名字。“阮”就是阮籍,魏晋名士,以藐视礼教、任性而闻名。“孟如安”这个名字表达了他淡泊名利、庸俗不堪、气质厚重的人生品格追求。
曹雪芹生年,研究者普遍推测他生于康熙五十四年(即公元1715年)江宁织造院。这个时候的曹家已经不像以前那么繁华了,但是曹雪芹赶上了家族最后的繁华时期。曹雪芹祖上原是汉人,被满清贵族掳为白旗,沦为奴隶,入旗籍,后成为清皇室内务府的奴隶。曹氏家族的成功始于始祖曹严阵。他随清兵入关,为大清皇室立下汗马功劳。曹的儿子曹的妻子成了康熙的保姆。康熙即位第二年,曹任命为江南织造第一监,掌管朝廷所需的布料和采购,这是一个重要的财政职位。曹死了,康熙命其子攻驿站。曹雪芹的爷爷曹寅被誉为“通古今,负经济才,负艺术才”。他的任期是曹家盛期。康熙六次南巡,五次以江南织造部为行宫,后四次在曹寅任职。曹寅死后,康熙命令他的儿子曹勇攻击他的职位。两年后,曹勇去世,康熙命(很可能是曹雪芹的父亲)的侄子曹收养为子,攻其职。直到雍正五年,曹因争夺皇族的权力和利益而被定罪。(据张树才先生考证,当时曹家损失白银200多万两。孙三,曹家祖,担任江宁织造60年。曹雪芹出生在南京,少年时过着奢华的生活,曹家也是一个“诗家”,尤其是曹雪芹的祖父,是当时著名的才子。他主持出版了著名的唐诗。能写诗、词、歌,有《楝亭抄诗》等作品。同时,他又是著名的藏书家,藏书数万册。这样一个文学修养深厚的家庭,为曹雪芹创作《红楼梦》准备了优秀的文化艺术素质。
曹雪芹十三岁的时候,也就是曹家被抢的第二年,全家搬回了北京。我先在北京崇文门外蒜市口的十七间半房安顿下来。200年夏天我到这个地方参观,两个老人(曹家后裔)指着一个十几平米的空房子说曹雪芹就是在那个房子里写红楼梦的。他可能从事宗教研究。从其好友敦诚的诗作分析,推测他在宗教学上并不做粗活,而是“文笔奇特”、“谈吐不凡”,以才子诗人的身份出现在众多皇室子弟面前。
曹雪芹大概在四十岁左右搬到了北京西郊西山附近的一个荒村。这首题为《致曹雪芹》的诗是真挚的:“蒿径全旧不美,全家常赊粥酒”。第一句写的是居住地,第二句写的是生活的窘迫。从他的一些朋友的诗的零星记载中,只能知道他多才多艺,善画善画,喜欢饮酒,对黑暗的社会有一种不屈不挠的高傲态度。张一泉在一首名为《提琴溪俗人》的诗中说:“我在汤里不羡慕紫罗兰的宠,我在园里惭愧。”说明他并不羡慕白(一个青莲俗人)被皇帝用勺子宠爱,也不忘记画家颜被召入宫中作画所留下的耻辱。看来,善画善画的曹雪芹有机会攀上高枝,却连皇帝的恩赐都不寄希望了。这样高傲的性格决定了曹雪芹必然越来越穷。曹雪芹在北京西郊的一个荒村里度过了十个春夏秋冬。最后,他死于自己心爱的儿子,难过得生病了。他不到50岁就“含泪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