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莫言的生死疲劳读起来也很累。

文|邢志

佛经上说:“生死疲劳,起于贪欲,少欲无为,身心自在。”

这就是莫言小说《生死疲劳》的由来。这本书读起来也很累。

但是读起来很累,也不是贬义。泰山爬起来累不代表不好。

中国很多作家都受到过马尔克斯的影响,所以魔幻现实主义的运用一直很普遍。

莫言早期甚至和余华、格非、苏童等作家一起写先锋文学。

虽然在《生死疲劳》中,小说的叙事不再那么前卫,但魔幻现实的色彩依然很浓。

这是一部具有中国民间特色的小说。业轮中的六大司、轮回、牛头马面、乃河桥、孟婆堂,这些元素都是中国本土的。

在《因果报应之轮》中六大司的帮助下,小说主人公西蒙多次转世,先后为驴、牛、猪、狗、猴,最后成人。但在轮回的过程中,要么孟婆汤没醉,要么无效。于是他带着各种前世的记忆,用动物的眼光看着自己曾经生活过的世界。

这个情节的设定让故事从一开始就很有趣。

虽然在中国的魔幻题材中,这种写法并没有太多创意。但是这种格局的设定已经决定了开车的难度。

神奇的设定一旦与现实社会融合,往往会出现荒诞的效果。

但如果一个作家只追求荒诞的表面,那只能算是高级玩家。

莫言要的当然不是简单的荒诞。如果他是建立在荒谬的基础上,那么他比真理更真实。

而这样的真相,在荒诞神奇的背景下,比原本的真相更有质感。

更重要的是,这个框架可以让叙述变得更有可能。

小说的叙事从1950开始,到2000年结束,这是一个标准的半个世纪。从时间跨度上看,显示了小说的野心。这也是莫言这一批作家的一贯追求,他们试图用一部小说抹平一个敏感的时代,直到2000年世纪之交,留下一片浑浊而意味深长的叹息。

自从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文学界的地位自然是水涨船高。

但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中国那么多作家,就真正的写作能力而言,他绝不是一流的。

举个例子,如果把民国到现在的所有作家都比作武侠大师。如果要比武的话,我觉得莫言连前十都进不了。

他是典型的武功高手,内力深厚,但拳法很差。但这位大师的恐怖之处在于,他就像少林寺里练易筋经的和尚。可能他的拳头和武器都很普通,但是随便一推就要了他的命。

你不能说这样的大师不好。他可以被称为大家,但他真的不能代表中国文学的最高水平。如果他遇到内力很高,但同时剑法和轻功都很好的,那他就逊色了。

顶尖高手应该是庄子和李白。内外兼修,不仅有深厚的内功,拳脚功夫,还有精湛的十八般兵器。

看《生死疲劳》让我很累。在这部小说中,莫言拳脚功夫的不足暴露无遗。

小说的叙事框架虽然很大,内容也很扎实,但叙事并不流畅,很多通俗的描写似乎都没什么文采,在渲染力上显得软弱空洞。

但莫言的水平当然不可能仅仅如此。在小说《蛙》中,他的许多写作手法都接近古典章句小说的叙事,平衡、简洁、活跃。但是到了这部小说,完全不在语法上下功夫,而且是大量的过度描写,显得拖沓冗长。

看一个作家的语法水平,一个很大的参考标准就是写作中的节制感和中介感。

只有懂得中庸的语法才能犀利,懂得中介的语法才能有节奏感和节奏感。

但这部小说,由于大量的过度描写,几乎掩盖了它的节奏感。莫言本身就是一个语法有缺陷的作家,这种缺陷在《生死疲劳》中更加明显。好在他的叙事太过紧凑厚重,带着一种磅礴的史诗感,慢慢的压制了这种形式上的不足。

《生死疲劳》之所以累,是因为莫言在这部小说中喜欢使用密集的语法和叙事节奏。长句大段,再加上人物之间的对话,细致入微的故事,一旦错过一段,接下来很可能就迷茫了。

不能跳跃式阅读,也不可能一目十行。

我个人最喜欢钟阿城的内敛、干净、庄重、优雅的语法。这种语法,像唐诗一样有自己的韵脚,极富弹性和张力。

但莫言的语法,很多时候太过平淡,像明清时代粗糙未切割的椅子。我得看一会儿,所以我会放慢速度。

如果只是语法的话,我觉得鲁迅把莫言甩在一条街上是没问题的。

鲁迅的语法总是充满了不确定性。还有一种闲适安静的感觉。

有个文艺界的朋友曾经说过,鲁迅的小说看起来总是黑白的。我觉得这句话极其到位。

鲁迅的文字总是像无声电影,没有色彩,充满了苍老和沧桑。

但相比之下,如果把莫言和金庸比,他在风格上掌控平衡的能力显然不如金庸。

金庸是典型的平衡风格大师。他的小说虽然不算太强,单看几页,但整体叙事,所有章节和人物在细节上都非常均衡。就像一部排练好的舞台剧,什么时候谁该演,该发生什么,主角和配角一点都不乱,漏洞很少。

但在平衡方面,莫言往往不够敏感,无法驾驭。有些地方的生死疲劳似乎太旷日持久,有些地方似乎太仓促。整体有50多万字。看了之后,感觉转移的不稳定性不小。

而且莫言也不是小说结构大师。他不擅长各种异化的叙事结构,如果只是用讲故事的口吻心平气和地说,对他来说当然不是难事。但在《生死疲劳》中,他必须用多人切换的结构来叙述。

但显然,他的开关并不整齐。很多直言不讳的人说,切换也是阅读疲劳的原因之一。

在这个叙事结构上做文章,让余华和古龙更出彩。

余华的叙述极其流畅。如果要切换人物,首先要对场景进行暗示,描述位置。给读者一个缓冲时间,充满艺术感。而古龙习惯跳跃叙事,大量使用蒙太奇,几乎只用第三人称,用叙述和叙述、补充叙述代替人称切换。

但莫言并不擅长这些招数,一旦操纵这些有点学术的写作方法,似乎也力不从心。

我一直认为莫言在写作上的成功是一个奇迹。从各种能力分析,他并不拔尖。他有点像武侠小说里的郭靖,才华一般,悟性一般。按理说他不太可能成为绝世高手。但最后,通过各种机会和努力,我终于成为了大师。

鲁迅、钟阿城、余华、郁达夫、钱钟书、卡夫卡、茨威格等等。这些作家,一看就知道自己有天赋,有上天给的笔,天生就有写作的使命。这些人,随便写写,都是普通人一辈子接触不到的。这些先天的差距是后天永远无法恢复的。

但我不认为莫言是这么有天赋的作家。他的笔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他自己从土里挖出来的。

天上掉下来的笔虽然珍贵,土里挖出来的笔也不多见。

所以,尽管有各种关于他的坏话,我还是深深认同他是一个优秀的人。我还是觉得《生死疲劳》值得一读。

一些真正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作品,在技术层面会有很多漏洞。

比如曲波的《林元》,就语法和叙事技巧而言,我甚至觉得糟透了。但还是成为了经典。以前觉得不可思议。

然而莫言有他的缺点,但他仍然是一个伟大的大师。那么他到底有什么强大的地方呢?

我觉得大概有三点。第一,他的文笔太纯粹。我理解的纯粹是有目的的简单。比如一斤苹果3块钱,他绝对不会想到卖3.5块钱。只有当一个作家有这样的诚实,他写的东西才能真正令人信服。

第二,他的文笔太实用。我理解的很简单,用心良苦。比如木匠做一件家具,他首先想到的是要结实好用,而不是雕花要漂亮。有了这个现实,短时间内,作品不一定卖得好,但从远处看,绝对是口碑最好的。

第三,他的文笔有大格局。所谓大格局就是他的文笔,文字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他认为只要把自己真正想表达的东西表达清楚,表达透彻,技术的欠缺并不重要。就像一个称职的厨师,只要食物有营养,你甚至可以牺牲一些味道和外观。

就凭这三点,莫闫希会在短跑上输给很多作家,但他在长跑上有很大优势。

他是武林高手,献殷勤的会输得很惨。但是成为武林高手的可能性更高。

《生死疲劳》是一本读起来很累的书,但是里面有很多感人的细节。比如主角西蒙投胎为驴后,梦见了自己的妻子。有些对话很感人,我热泪盈眶。

莫言的文笔不是我喜欢的阅读类型。但是读书不能只选符合自己口味的。

他密集的叙述是考验阅读耐心的试金石,也是一种虽然味道一般但营养很好的粗粮。

除了庄子、李白这样的超级天才,很少有作家能做到文章的真正完美。他们有各自的长处和短处,虽然在一起竞争很傻。但世界上没有竞争,每个人心里都有竞争。

对于阅读,或者评论某个作家,我觉得主观看待就好。在艺术领域,从来没有客观性。每个人的看法肯定不一样,但无所谓对错。又不像莫言得了诺贝尔奖,所以肯定是无懈可击的。其实有些人在某些方面也很不好。

一篇阅读短文,一份家庭声明,一笑而过。

20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