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杰克·伦敦的《远离家乡》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出生于美国加州旧金山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从小以出卖体力为生,当过报童、消防员、装卸工、洗衣工、偷牡蛎的“偷牡蛎贼”,后来当过水手、流浪汉,还一度作为无业人员入狱。1894 -1896,他一边打工一边读书,曾经进入大学学习。淘金热开始后,他加入了淘金者的行列,但最终得了坏血病,空手而归。从那以后,杰克·伦敦沉浸在阅读和写作中,成为一名职业作家。
传奇的人生经历给了他积极向上的人生哲学和丰富的创作素材。他的小说直面现实,批判当下的弊端,赞美旺盛的生命力,宣扬积极向上的人生。
“雪虎似乎在所有的行为上都很强,但有一个弱点他无法摆脱。他受不了嘲笑。人类的笑声是一件可恨的事情。一旦嘲笑的矛头指向他,他就会爆发出可怕的愤怒。他庄重、恭敬、冷静,但一个笑就能把他气到荒唐的地步。这使它感到如此受侮辱和愤怒,以至于几个小时都表现得像个魔鬼。..... "这是雪虎的弱点,也是* * *具有这种高级动物的特征。每个人都害怕被别人取笑,害怕被大众取笑,害怕被舆论取笑。和雪狐相比,人也有同样的优势。人可以分析判断,积极应对调侃。“笑”有时是致命的。如果因为天真的笑而种下仇恨,那就不值得了,尤其是在包容度不高的环境里。所以,笑起来要小心。
“在这个新取向的过程中,也是环境的大拇指压迫和推动着他,把已经坚硬的软化,重新塑造成更好的形态。温斯格特真的是这个大拇指。他深入到雪狐本性的根基,用善良触动了他毫无生气、几乎灭绝的生命潜能。这样的潜力之一就是“爱”,它将取代“喜”,这是他自与神灵打交道以来所接触到的最强烈的情感。”一只来自荒野的狼对爱情有如此强烈的感觉,更不用说一个人。爱是一种本能。比食物和颜色更复杂丰富。我一时难以用语言准确清晰地描述出来。我努力回忆我读过的关于爱情的文字。脑子一片混乱,找不到坚实的整体...突然想用血来形容“爱”。她深入骨髓,遍布我全身,平时很难察觉。但是没有她,人就会变成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