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监局对沃尔玛立案调查,沃尔玛将受到怎样的惩处?

深圳市监局对沃尔玛立案调查

深圳的沃尔玛一直是一家大型商场。通常大型商场会对商品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产品不会上架,这是理所当然的。

但最近沃尔玛有人举报进口啤酒改日期,侵犯消费者权益。

举报是5月6日发出的,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当天接到举报,消费者说他在沃尔玛买了4罐立陶宛卡那皮里啤酒,上面标明的单价是19.8元,生产日期是2020年10月5日,保质期是2021年5月5日。

但实际上,货物的原生产日期并不是如上所述,而是上面注明的修改日期。原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5日,保质期为2021年5月5日。这涉及到很多方面,其中有修改和延长保质期的嫌疑。

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于5月7日拿到了证据材料,同时走访了沃尔玛分店,要求出示产品的相关资料。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证明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属实。

到5月11日,全市沃尔玛应总部要求将产品撤下,目前并未发现该产品在售。接下来的几天,市场监督局在巡查门店,但目前只办理了下架产品,没有上报处罚相关信息。

那么,沃尔玛将会受到怎么的惩处呢?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必须真实,并在显著位置清楚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限期使用产品的失效日期。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场所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价值在一万元以下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处以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并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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