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少室山上,乔峰以一敌三。我们能与丁春秋联盟进行艰苦的斗争吗?
书中也有描述。
群豪虽有一搏之心,却无人敢先挑战。大家都知道,虽然战争最终要了他的命,但他头上几十个人都得死。此时此刻,当我突然看到慕容复在演奏时,我感到无比欣慰和振奋。“北乔峰,南慕容”从来都是一样的,而慕容复抢先了一步。就算最后输了,他也已经干掉了对方的凶焰,耗费了他不少内力。瞬间,欢呼声响彻田野。
说白了,大家都知道“枪打出头鸟”。如果有人有把握单挑冯晓,那么他可以直接去。但既然没人有能力也没人有信心,谁也不想先上去送死。要么,等人杀了冯晓,无异于给自己报仇,搭便车;要么,当冯晓被打得筋疲力尽的时候,他会上去趁热打铁。哪种方式都可以。这看似自私或胆小,但并非没有道理。从兵法的角度来说,是弱者上去一个个送死的“加油战术”,纯粹是无意义的牺牲。所以,不如让强手先消耗敌人的力量。这个道理,其实参加过聚贤庄一战的人应该深有体会。到时候,收拾东西就是自寻死路,否则很难对玄寂他们起到一点作用。所以,当慕容复带头打冯晓的时候,所有人都在等着他消耗冯晓的力量,其他人自然不想再去了。这是第一个原因。
而第二个原因,慕容复第一挑战冯晓,第二挑战丁春秋,第三挑战自由泳。这三个人既然要上学,别人再去上学,肯定会有和这三个人合作或者寄宿的味道。这下麻烦了,因为这不是简单地杀死冯晓,而是涉及到联合合作和声誉。打算玩的人都要考虑这个问题:我的名气够不够和这三个人合作?你能和这三个人合作吗?没有名气和地位的人是没有资格和别人合作的,比如星辰中的老仙南慕容,丐帮帮主,让人忍俊不禁。有名气有地位,能和这三个人合作吗?尽管慕容复可能有很多敌人,但他仍然是一个积极的人物。丁春秋有麻烦了。书中称他是“武林中人人不齿的恶主”,“作恶多端,杀人如麻”,“化功夫为大法”更是天下学武之人所忌讳。这样的小人,你和他联手恐怕你的名声也会受到影响。此刻有很多武林人士在观战。一转身,都说一个正派的人本来形象很好,却公然和明星的约翰逊联手,实在让人不爽。至于那个“庄菊仙”,本来是丐帮帮主,看起来是个正派人物,可就在刚才,他为了一个女人,公然向群星巨怪下跪,当众磕头,公然挑战少林寺方丈。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和他联手?和他联手不仅损害他的名誉,还会让少林派甚至丐帮不高兴,对吧?这个原因会让很多人不愿意做第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