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的故事是怎样的?

你真的明白我不是潘金莲吗?

事实上,该片与潘金莲无关,至多是女主角李雪莲上访的第二推动力和诱因。但潘金莲的名单一拿出来,总有一种投机取巧、哗众取宠的感觉。和她的丈夫秦在结婚前同意离婚。然而,丈夫离婚后,她很快嫁给了三笑,因此李雪莲失去了她在县城的房子和她的丈夫。这件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情让越来越生气,越气越想起诉,于是攀上亲戚,到法院为王讨回公道。但从法律上讲,李雪莲与丈夫离婚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李雪莲自然败诉。这就是这部电影的根本原因——从法律角度讲,秦的丈夫是合法的;但从道德的角度来说,秦是站不住脚的,而且随着十几年的控诉,秦得房弃妻的行为越来越恶心,舆论倒向。这让秉公执法的公务员们很头疼——因为他们依法办事,却没有得到李雪莲的理解。于是李雪莲起诉了县长,从法院院长到市长到乡长。在一层一层往上走的过程中,故事并没有讨论案情,而是反映了官员们的各种态度。出具离婚证的公务员自然不相信自己被骗,于是一口咬定李雪莲当时已经离婚;院长只是在走程序;县长逃了;市长的话一层一层往下说,变成了把李雪莲放在“喝茶”......

直到一起农村妇女离婚案,捅到了头上,于是从市长到县长到院长,全部被撤职,但李雪莲的争论仍未解决。这个解决方案,其实不是李雪莲的解决方案,更像是一个维护上级形象的面子工程,旨在表明一把手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而根本问题还没有解决。因为这个根本问题没有解决,因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所以真正解决李雪莲问题就是对这个基本方略的动摇。但这个案件有趣的地方在于,这一次,法治并没有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相反,它让李雪莲在厕所里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