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晚上偷农民的牛,被牛踢死。家属索赔34万。你觉得应该赔偿吗?
两名男子晚上偷农民的牛,被他们踢死,家属索赔34万。一天晚上,村里来了一个偷牛的团伙,是张(表哥)和李(表哥)。表哥负责开车放哨,表哥负责在农家院偷牛。表哥来刘家偷牛,发现刘家的牛棚里有一头牛,而且刚生下小牛,觉得赚了大钱,就跳进牛棚先把小牛拉到车上。
表哥牵小牛的时候,牛作为妈妈本能的保护小牛,一脚踢在表哥肚子上,我的肠子都踢出来了。表哥发现不对劲。他进来检查的时候,我表哥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了。第二天,小偷家属将老刘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和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额34万元。
本案中小偷家属的索赔有法律依据吗?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即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于被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动物侵权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有动物伤害。比如家养的狗咬人,跑的马踩人,猪拱人,圈养的鹰啄人等等。
2、产生损害结果。损害结果是指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实际损害的事实。通常包括三种: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3.动物伤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危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关联,造成与被造成之间存在关系。
我觉得没必要赔偿。从法律上可以看出,动物饲养者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其能否证明损害是由被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以这个案例为例。如果老刘养的牛无缘无故把人踢死,老刘作为饲养者无疑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小偷不顾自身安危偷走了牛,却被牛踢死。在这种情况下,老刘作为饲养人,没有自己的过错,自然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了小偷家属的上诉,老刘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虽然从法律角度来说,老刘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不想惹事的老刘还是选择了顺其自然,基于人道主义赔偿小偷家属丧葬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