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拉尔夫·埃利森的《看不见的人》的主要内容!
拉尔夫·埃利森是著名的非裔美国小说家。1914三月1出生于美国中南部的俄克拉荷马城。他的父亲做过建筑工人和小商贩。艾莉森3岁丧父,由母亲的女佣抚养长大。他的母亲经常从她当女仆的白宫带回一些废弃的旧杂志和唱片,这让他从小就对音乐和书籍感兴趣。俄克拉荷马州直到1907才成为美国第46个州。那时候还是充满边疆精神的,种族歧视也不严重。所以埃里森作为一个黑人,对种族问题还是比较敏感的,但是没有种族自卑感,对白人的仇恨也没有其他写抗议小说的黑人作家那么深。从小,埃里森就喜欢文学、电影、戏剧和爵士音乐。他曾经在一个中学乐队里吹小号。他平时喜欢拿自己的生活和小说中的一些人物的生活做比较,这似乎有助于他观察和理解生活。1933获得国家奖学金在tasker基础学院学习音乐和雕塑三年。他的音乐造诣不仅体现在他后来在文学评论集《影与行》(1964)中对音乐的评论上,而且对他在小说创作中的语言风格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也有人撰文讨论他的小说与爵士乐、布鲁斯的关系。1936年去纽约学雕塑。当他遇到著名作家理查德·赖特时,在他的鼓励下开始了文学创作。他在1943到1945服过兵役。复员后,他被授予罗森沃尔德研究基金,撰写小说《看不见的人》,还当过摄影师、爵士鼓手和酒店服务员维持生计。小说写了七年,1952出版后得到了评论界的高度评价,从而确立了文学的地位。此后,埃里森只发表了一些短篇小说和评论文章,在一些大学教授创意写作,从未发表过其他重要作品。
内容概要《我是隐形人》是小说中主人公“我”回忆往事的第一句话。“请你明白,别人看不见我,是因为他们不想见我。”这个“我”躲在哈莱姆区一个白人公寓的地下室里,偷偷连接电线,安装1369灯,试图让自己看得见。“也许是因为我是一个隐形人,所以我才这么需要光。光确认了我的存在,给了我形状。”光象征着“我”所追求的自我和身份。整本书聚焦于“我”成为隐形人的过程。“我”是一个温顺的黑人男孩,出生并成长在蓄奴的美国南方。我一直很尊重白人。高中毕业时,我在典礼上发表演讲解释进步的秘诀在于谦逊,非常成功。结果,我被邀请在我们镇的白人大佬聚会上再做一次演讲。演讲前,“我”看了一个白人女孩的脱衣舞,然后黑人男孩蒙上眼睛互相打斗。“我”被迫参加,眼睛肿了,嘴巴也出血了,但还是要照常演讲。“我”的演讲又成功了,获得了一所州立黑人大学的奖学金。我上三年级的时候,一位白人学校经理诺顿先生来参观学校。“我”是校长派来和校领导一起开车兜风的。不幸的是,我遇到了一个乱伦的黑人农民,并与学校经理侃侃谈论了他如何在哮天因为房子冷而睡了他的妻子和女儿,以及他如何不小心爬到了他的女儿身上,导致她怀孕。奇怪的是,虽然周围的黑人都排挤他,白人却对他表示同情。学校经理听得津津有味。原来对方的叙述让他想起了女儿的乱伦,于是他奖励了黑农,让我开车去酒店喝酒。他们去了金日餐厅,既是酒店又是客栈,有妓女也有疯子(附近有个疯人院,疯子经常在男护士的陪同下来酒店喝酒自娱自乐)。一个疯子口口声声说诺顿是他爷爷,一个妓女上来抚摸诺顿的额头说她最喜欢像诺顿这样的白人。一个曾经是医生的疯子给诺顿治病,诊断他歇斯底里。诺顿被疯子和妓女吓坏了,跑出房门,逃离了酒店。结果,他的前额被鲑鱼打破了。他们回到学校后,黑校长看到VIP受伤大发雷霆,就把我开除出了学校。他的临别赠言是“为了夺权,你必须冷酷无情,假装讨好白人大佬,假装是黑鬼。”“我”拿到推荐信后去了纽约谋生。谁知道不管谁看了一眼推荐信,他都摇摇头,把我拒之门外。后来他才知道,校长在信里说了很多“我”的坏话。几经周折,“我”终于被一家涂料公司录用了。我的工作是在每桶白漆中加入十滴黑色液体,并用力搅拌,使其变得更白更亮。这些白色涂料是政府订购的,用于粉刷纪念碑等国家重要建筑。可惜“我”放错了配料,让白漆呈现黑色,于是被调去烧锅炉。锅炉房工头怀疑“我”是工会特工,两人打了一架,导致锅炉爆炸,差点要了我的命。进入医院后,医生把“我”当成了一个新机器的实验品,不仅让“我”失去了自己通过工作轻松获得的自我,甚至让“我”失去了记忆。出院后,“我”在哈莱姆区遇到了一位心地善良的黑人妇女玛丽,在她家租了一套房子,在她的帮助下,我逐渐适应了环境,恢复了部分“黑人身份”。但是“我”讨厌这个身份。有一天,我偶然发现一个铁铸的黑色人影在我房间里做门匠。我把它当成自嘲的象征,捡起来摔碎。我也打算扔掉,先扔到别人专用的垃圾桶里,但是女主人看到了,当场让我捡起来。原来“我”把它扔在了马路中间,被当做失物捡了回来,交到了我的手里。即使我想扔也扔不掉。有一次我走在街上,看到一对黑人老夫妇被房东太太逼着搬家。家具被随意堆放在路边,一名白人警察正威严地执行着命令。一群围观者义愤填膺,准备对警察动武。怀着又恨又怕的复杂心理,“我”上前阻止道:“黑兄弟,这不是办法。我们这个民族是守法的,不轻易发火。”然而,白人警察加强了对这对老夫妇的暴力行为。“我”忍无可忍,即兴发言,煽动群众起来打退警察,把家具搬回公寓。我的行为引起了激进组织兄弟会的注意,我被邀请参加这个组织及其活动,感觉自己终于找回了自我。然而,“我”很快发现,这个组织的头目知识贫乏,背景可疑。经常被命令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找回的自己也渐渐失落:隐约觉得自己走进了死胡同,成了一个隐形人。有些白荡妇追求我,把我当成性功能的象征。一个叫茜玻的女人喝醉了,求我强奸她,但我没有碰她。我只是用口红在她醉酒的身体上写了几个字:“西比尔,你被圣诞老人强奸了。没想到吧。”兄弟会的活动遭到了以拉尔斯为首的一群黑人民族主义者的反对。双方势不两立,一见面就打个你死我活。“我”参与了斗争,经常被拉尔斯的人逼着躲起来。曾经,“我”躲在一个杂货店里,买了一副墨镜和一顶宽边白帽伪装自己,却突然变成了莱因哈特先生,获得了流氓、赌徒、情人、牧师等多重身份。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是谁,我的身份是什么,一副墨镜,一顶白帽子,如何让我从原来的我变成另一个人?每个人都是这样,谁也不是;拥有一切身份就意味着没有身份——如果是这样,“我”就可以从任何责任中解脱出来,无论是对黑人还是白人,对南方还是北方,对兄弟会还是对拉斯特斯这样的人。既然外部世界抛弃了我,拒绝承认我,“我”只好把目光转向内部世界,从我的发泄和自我发现。在拉尔斯挑起的一场暴乱中,“我”在脱险时掉进了一个洞里,于是我将计就计,以这个洞为家,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反复思考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并口述了这本书。
作品赏析本书是当代美国黑人文学中的经典之作,具有西方当代小说的诸多特征:提出了荒诞宇宙中的个人处境问题,探讨了自我的本质;艺术上大胆创新,现实主义和超现实主义相结合,运用黑色幽默,开创了美国后现代文学的先河。所以这部小说刚在1932发表,就立刻受到了英美评论家的好评。有人称之为一生中读过的最好的非裔小说,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其他人称赞这本书最具美国文学特色。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德尔莫·施瓦茨(Delmo Schwartz)甚至认为,现有的文学批评词汇在用来评论这本书时,难免“肤浅浮夸”。13本书出版后,美国主要书评周刊《图书周刊》邀请了200位作家和评论家投票选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版的最佳美国小说。大家一致选中这本书,可见其影响力之大。在主题上,这本书从存在主义的角度探讨了人类的社会异化和自我异化,通过主人公在荒诞、充满敌意的环境中迷失和寻找自我的故事,描述了主人公的心理变化和西租界的精神危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看不见的人”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被西方批评家视为“当代人的典型”。虽然主角是黑人,但书中也描绘了当时社会中的黑人生活和种族歧视。组织者并不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批判或抗议主体生活中的种族问题,而是用抽象人性的概念来描述和反思现代社会中人的命运以及黑人与人之间不正常、不合理的关系。在作者看来,没有什么比非裔美国人更能说明人类在敌对环境中的自我异化和荒谬处境,所以他以非裔美国人为例,通过“看不见的人”的经历和他的思想演变来表达整个人类的命运和处境。存在主义的中心问题是人的地位。在古典文学中,人是神,是英雄;在现代主义文学中,人是蝼蚁、懦夫、乞丐、流浪者,是本书主人公的“隐形人”。卡夫卡在《变形记》中描述了现代社会的人是如何变成甲虫的。在这本书里,埃里森也用同样的寓言形式写了一个没有名字和姓氏的普通黑人在敌对的、异族的环境压迫下,完全失去了自我存在的意义,最后成为一个“看不见的人”,以此来说明人类的自我异化已经到了虚无的程度。在当今西方社会,精神文明遇到了越来越深刻的危机。人变成了机器,个人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西方作家觉得当今世界不可理解,无意去理解,于是把描写重点转向人物的内心世界,刻意表现个人的堕落和精神的空虚。作家本身往往以悲凉、绝望、愤怒的心态对待一切事物,用一种被某些评论家称为“黑色幽默”的超现实、夸张的笔法来反映和反映它的曲折。艾莉森也倾向于将当今世界视为一个现实与梦境交织的荒诞世界,所以在描述这个世界时,她也采用了现实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相结合的新方法,用令人困惑的笔触对现实世界进行抽象或漫画化。作者根据创作实践的需要,使用一切能为其小说服务的东西,从现实主义到象征主义、印象主义、表现主义、超现实主义。整个故事发生在意识和无意识之间,现实就像一场噩梦。外部世界往往通过黑色幽默进行夸大或扭曲,其结果更能集中反映其内在本质。作者擅长用象征的手段揭示美国社会的混乱和人与人之间的差距。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从南方到北方的主人公越来越意识到这个世界的疯狂和荒诞,作者的风格也随之变化,从现实主义到表现主义再到超现实主义,用不同的手法和技巧来反映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和他眼中既现实又不现实的物质世界。在语言的运用上,这本书也是独一无二的。主角的生活环境变了,叙事语言也跟着变了。圣经,古典文学,蓝调歌曲,南方白人的修辞,黑人在哈莱姆区的黑话,都用得恰到好处。这本书以第一人称叙述,语言既口语化又形象化。一位美国评论家认为,“自马克·吐温以来,没有一位美国作家能够创造出如此丰富而幽默的口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