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刑具老照片:使用的刑具普通但威力巨大。图3是专门为女囚设计的。
暴晒刑暴晒刑,顾名思义,就是把犯人暴露在阳光下,固定犯人的身体,让他渴死,饿死。暴露刑常用来逼供犯人,效果很好。
敦锁刑流行于清末的外蒙古,常用于惩罚女囚(主要是丫鬟,可以说是专为女性设计的)。一般来说,犯人被关在一个狭窄的木箱里,除了头和手的一点点活动,身体几乎不能动。时间长了,犯人会筋疲力尽,饿死,极其残忍。
这是一张照片。如果犯人保持这个姿势,他会被活活累死。美国传教士亨利·马丁·菲尔德游历了亚洲许多国家。在《从埃及到日本》中,他提到了清朝官员刑讯逼供的场景。“大厅里有两根柱子。这两个人跪在地上,脚被绑在一起,不能动。先把他们的后背靠在一根柱子上,用一根小绳子把他们的脚趾和大拇指绑紧,然后用力拉到身后的柱子上,绑在上面。这立刻引起了他们极大的痛苦,他们的胸部高高凸起,额头上的青筋剧烈跳动。真的很痛苦。”囚犯戴着手铐行进1875,英国《泰晤士报》记者柯克记录了当年英法联军入侵广州某监狱的场景。“双层门一开,我们两三个人就冲进了屋子。房间里的恶臭几乎让人无法忍受,情况也无法让人再多看一眼。房间中央躺着一具尸体,唯一新鲜的部分被老鼠吃掉了。尸体周围和上方有一群腐烂的人,他们还活着。这种恐怖永远不会被忘记。他们是骷髅,不是人。”
立笼之刑“立笼”是“立枷”的俗称,是明清时期最流行的刑具之一。这种特制的木笼上端是木枷,木枷贴在犯人的脖子上,脚下可以垫几块砖(数量视犯人罪行大小而定)。一旦脚下的垫砖被移开,犯人很快就会因为脖子被卡住而窒息。
据说亚历山大大帝最喜欢这种刑具,所以也叫“亚历山大之笼”。在中世纪的欧洲,监狱服刑无处不在。一旦囚犯被关进去,他们就会渴死,饿死。但在清代,囚笼一般是关押犯人的临时手段,这种刑罚很少作为处决犯人的最终手段。
戴着手铐游街示众的犯人当众游街示众,这是一种古老的惩罚犯人、杀鸡儆猴的方式。在影视剧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犯人游街示众,沿途百姓向他扔臭鸡蛋、烂树叶。对于政府来说,游街示众会给民众带来极大的震撼。
古田宗教案中被斩首的嫌疑人的斩首,又叫“审问”、“斩首”、“斩首”,是死刑的一种形式。刽子手砍掉了犯人的头。古代砍头时,常说“午时三刻开始砍头”,因为此时阳气盛极,阴气瞬间消散。
游街时佩戴的犯人木枷,始于晋代,使用于清末。它由两块可以组装在一起的木板组成。上面有一个大孔和两个小孔,大孔夹住脖子,前面两个小孔夹住手腕。另外,木枷的大小和重量也不一样。犯人罪行越大,木枷越大,分量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