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女人宁死也不坐牢?
在中国古代的史前史,从春秋战国到先秦两汉,再到明清,这两千多年的史前史,基本上就是一个宗法社会。在男权社会中,贞节观念就像一个无形的枷锁,既是古代社会对女性单方面的禁锢,也是长期存在的庸俗习俗的观念体现。但是,不得不说,古代女性一旦入狱,从此就失去了最珍贵的“完整性”。所以古代女性宁愿饿死也不愿意失去贞操。
第一,最可耻的法庭
在古代社会,女人一定不能犯错,尤其是违背三从四德的。比如明朝沿袭了朱成的理学之后,一旦犯了这样的事,就要上法庭,上法庭就是他们要过的第一关!在班里,你会被脱光衣服,也就是“裸体”,行刑的时候会有很多邻居在衙门门口围观!换句话说,他们穿着衣服被游街示众,这被称为“行走的肉”。以这种方式被带上法庭的人,回国后大多选择了自杀。
第二,狱卒的“轮流值班”
特洛伊马在唐代开始在中国使用,这在《狄公传》(《狄徐人杰传》)中有所记载。书中说,狄说得很清楚,也生动地记述了一个叫周的女子受此刑罚的情形。它有40厘米长,可以随意滑动。只过了一会儿,周就忍不住了。边肖不得不说,这个迪·徐人杰本可以做到这一点。他真是个全才,脑洞大。
还有苦梨。
真正的安排是把两个“馒头”从缝隙里放出来,然后两个人不断勒紧裤腰带。那种痛苦是男生想象不到的!
这些东西在中国前史,尤其是明清时期屡试不爽,让狱灾发展到了极限。即使很多人可以出狱,他们也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不得不说,有些人应该庆幸自己不是生在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