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缠足是一种陋习,那为什么中国古代女性大多还喜欢缠足呢?
人为打造一双脚,也叫缠足,单从“绑”字来看,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想想高跟鞋的味道,让女人苦不堪言,称之为“美丽的刑具”。
古语有云:“一双小脚,一坛泪。”
在李如真的小说《镜花缘》中,让男人体会到了缠足的痛苦:主角一行人经过女儿国,队长林志扬被女王逼为公主。林志扬天天拉粉,一双大脚却天天缠着叫爹叫娘。痛苦是无法忍受的。已经这样三两个月了,皮肉都变成脓血了,指骨也勉强变形了。原来七尺男儿走路都要有人扶...
从小就用布包脚这种残酷的方式,让女孩的脚长期得不到发育,最后扭曲变形得了所谓的“三寸金莲”。
所以说古代女性喜欢缠足,是一种自以为是的观点。缠足是女生被迫的自残行为,并不是自愿的。
那为什么女人不喜欢,时尚裹脚?
第一,是为了满足男人变态的审美。缠足起源于谁无从得知,但尤其在明清时期盛行,应该与明代朱对人性的压抑,以及文人“病梅花”的审美趣味有关。
明末张岱的《扬州瘦马》一文,形象地描述了嫔妃购买瘦马的过程,其中兼容是必不可少的。据说小脚女走路时,臀部和腹部抬起,重心上移。她像穿了高跟鞋一样摇摇晃晃,体态优美迷人。更何况,走路时臀部长时间翘起来的女性会更有性感魅力。
当然,作为一个烟花女子,鹬妈妈不会为了在她被培养后卖个好价钱而在乎女孩的死活,更不用说缠足。《红楼梦》里被拐的香菱,肯定是缠足的。尤老娘把两个女儿当粉头养大,管尤二姐叫“十足的孩子”,肯定是小脚的。
其次是防止私奔理论。由于古代交通工具有限,脚行走不便,活动范围有限。于是,有人在青楼这个浪漫的地方开始缠足,防止她们逃跑。
传统戏曲《卖油郎独占花魁夫人》中,花魁夫人受辱,脱下缠足布,丢在旷野。三寸金莲动弹不得,幸好卖油郎遇到了她,得救了。
第三,是缠足显示地位的需要。在贫穷的家庭,小脚的女人要去捡柴火干农活,没有劳动力的小脚女人不受欢迎,所以她们会缠足以满足婚姻市场的需要。清朝入关后禁止缠足,但后来被汉人同化了。
因为小脚的女人干不了重活,赶不上长途,穷人家的人嫁不起,只有有钱人家才能嫁。在普通人看来,小脚可以享受财富,所以他们效仿缠足。就跟“楚王腰细,宫女饿死”一样。
徐志摩的前妻张,小时候每天都在痛苦中哭泣。她哥哥觉得留在国外不好意思,就向母亲保证天足能让妹妹嫁得好,才逃了出来。
陈的《白鹿原》也描写了陵被她祖母缠足的情景。就连铁石心肠的白嘉轩也听不下去了,说不能结婚。
所以如果一定要说女人喜欢缠足,那只是《死水》里的朱安或者刘三金想嫁个好人家,还得忍受它的痛苦!
但鲁迅先生讨厌长辫子和缠足,因为朱安的脚被他视为旧式女人。从一开始他就不满意,一直粘在他怀里,喜欢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