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食品安全吗

专家观点:

(一)新冠肺炎是呼吸道传染病,不是食源性疾病,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经食物传播的证据。

新冠病毒主要是经呼吸道、飞沫和人与人密切接触传播的,经消化道感染的可能性非常小。目前尚无新冠肺炎病毒经食物传播的证据,在全球确诊报告病例、我国确诊报告病例中,目前尚未发现因食用冷链食品而引起的感染案例。

(二)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包装可能成为远距离跨境携带和传播新冠病毒的载体,但总体污染率比较低,且主要集中在外包装。

目前,国外很多国家仍处于新冠疫情的暴发期,各种物体表面包括食品及其外包装都有可能被污染。新冠病毒在低温条件下存活时间长,随着冬季气温降低,不仅是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所有国际运输环境都类似于冷链系统,相关物品都有可能成为远距离跨境携带和传播新冠病毒的载体。虽然近期多地时有在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但总体上看污染率较低,且主要污染的是外包装。截至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全国冷链食品及包装样品监测抽检结果,污染率为万分之一。

(三)新冠病毒可能通过物传人,但普通消费者感染的可能性很低。

食品包装上的样品检测出核酸阳性,并不意味着有传染性,是因为死亡病毒或病毒片段都会呈现核酸阳性。对容易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的搬运工人,存在物传人的风险。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讲,这种感染的机会非常小。目前,还没有消费者由于购买、制作和食用被污染的食品而发生感染的报道。

(四)我国对进口冷链食品采取严格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已出台一系列工作要求或指南,加强冷链食品管理。同时,相关部门也加强对进口物品和集装箱的消毒,把涉及国际物流的其他运输视同冷链运输来加强管理。普遍加强风险监测、预防性消毒,强化相关从业人员作业防护,强化源头管控,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专家建议: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强化源头管控,并做好“人”“物”同防。

进口冷链食品到达消费者手中,需要经过生产加工、运输、进口检疫、仓储、销售等一系列环节,具有流通链条长、范围广、时间长的特点。在这个过程中,疫情防控措施执行越靠前,防控的成本就越低,效果也更好。因此,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强化源头管控。此外,还要加强职业暴露人群的防护和核酸的主动筛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遵守政府发布的相关规范,重视员工防护及其生产环境的清洁、消毒。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采取更严格的人员及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管理措施;从事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污染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日常防护、健康监测和核酸主动筛查,在生产、装卸、运输、储存、销售和餐饮服务等各环节中做好防护和消毒,确保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正常运营。

消费者不必过于恐慌冷链食品,遵守常规的食品安全要点即可。

为了提示消费者加工、制备安全的食物,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世界卫生组织于2001年提出“食品安全五要点”,即保持清洁(勤洗手、厨房清洁)、生熟分开、食物要彻底煮熟烧透、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使用安全的水和食物原料。消费者按照上述五要点处理冷链食品,即可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同时,有效防范可能存在的新冠病毒风险。

来源:关于食用冷链食品的风险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