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恋:传记
王先生小时候在家乡的初阳小学上学,他的父亲在国外工作多年(精通英语和俄语的王新南先生在东北工作)。他的爷爷奶奶对他极其宠爱,虽然他们极其聪明爱玩,功课也只是一般。直到上了上海市李玟中学,在导师和朋友的激励下,我开始努力,整天埋头苦读,甚至废寝忘食,经常在班里排第一第二。几年下来,我打下了良好的学术基础,对阅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进入大学,因为觉得中国急需法律人才,所以报考了以法律系闻名的东吴大学。我是民国20年毕业,08年夏天去法国留学。没想到,到法国三天后,日本侵华日军沈阳九一八事变发生了。尊翁先生从东北回到南方,很难筹集到大儿子留学的费用。王的姑姑王祖云是中国第一位早年留学德国并获得博士学位的女性土木工程师。留学时,我得到了三哥辛南先生的支持和鼓励。这时我看到辛先生是个有用的材料,给了他丰厚的资助,让辛先生顺利完成学业。王先生在法国打拼了几年,在法国巴黎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于民国25年回国。
回国后,王先生担任浙江省政府巡视员。他敏感、果断、负责、公正,受到首席执行官朱家华先生的高度评价。抗战初期,江浙危机,王先生迁居重庆,任军委参事室。2008年受聘为昆明云南大学教授,2009年兼任法律系系主任,同时从事法律实务。抗战胜利后,长期担任教育部委员的朱家骅先生多次催促其返回南京,并开始担任教育部参事。这时内地形势逆转,王老师随教育部迁往广州,在中山大学复教。来台39年,曾在司法行政部担任参事,但王老师对学术工作感兴趣,最后觉得最适合服务教育。因此,四十二年,他辞去司法行政部职务,重返教学岗位,在台湾省立大学法律系任专任教授,并在母校东吴大学兼任教职。在随后的几年里,我如愿以偿,过上了平静而简单的生活,投身于教育,投身于作品。
王先生的学术态度极其严谨,以求水落石出。他的作品理论深刻,概念清晰透彻,语言朴实。王先生晚年除专攻民法外,还特别注重法哲学的研究,专著认真,富有哲理。王老师的授课更是对学生的诱惑,极其认真,反复举例,认真分析判断,了解服务期。所以他的讲座很受学生欢迎,非本班学生也争相旁听。所以学生早早在教室“占座”是一种特殊现象。
王先生为人直爽,法纪严明,但为人宽厚谦和。但他身体虚弱,回到法国不久就染上了肺病,病了就好了,还经常因病去上班。1950年3月,王先生旧病复发,在台大医院急诊室猝死。53岁的时候。
朱先生的妻子朱·尹冉女士贤惠勤奋。去世后,王先生独立管理家庭,教育子女。他于1974年在台湾去世。王先生留下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现居美国。1971年至1981年,长女王琦在台湾学习法语,从事国际商法工作。
著作有:《民法通则》、《民法债编概论》、《民法概要》、《现代法律思想与中国固有文化》、《权利的相对性》等。
选自王《法律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