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冲突应该取消吗?
电视剧《幸福的故事》中的婚姻行为是许多农村习俗的真实写照。有些男人在通过别人结婚时,公开对参加婚礼的女性实施犯罪,但他们打着开玩笑的幌子,进行肮脏的犯罪活动。
前不久,江西一男子结婚时把14岁的伴娘送给了J。他的行为不仅害了别人,还成功地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他刚结婚就离婚了,不能说够精彩。
偶尔在新闻里会看到一些婚姻烦恼最终导致犯罪的事情,但是在我们重庆这边,现在这种情况基本没有了,听说的婚姻烦恼都是三十年前的事了。
三十年前,我还是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大斌家就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当大斌刚刚十九岁的时候,他是一个强壮的年轻人。腊月二十二,村里有户人家娶了媳妇,请大斌当伴郎。那时候还没有伴郎这个词。其实是为了帮忙结婚,和现在的伴郎差不多。据说大斌年轻气盛,当时法律意识也很淡薄。大斌的婚礼队伍来到女方家,女方家的伴娘前来阻止。基本上,这就像一场婚礼。说的是大斌,他看到那么多女生跟大家开玩笑,还有很多跟他一起去的男青年也开始迎合这些女生(基本都是拉着手,但是没有超过一瞬间的行为),但是大斌很激动,直接去攻击这些女生。
当大斌抓住这双手的时候,当时所有人都惊呆了。被袭击胸部的两个年轻女孩是新娘的表姐妹,所以人们可以退出。女孩的父亲马上知道了这件事,带着人把大斌围住殴打,然后把他送到了派出所。所以大斌在里面待了半个月才被放出来。这件事在全镇人尽皆知,成了人们闲暇时的谈资。
基本上在重庆,就算结婚了,最多也就是把新郎的父亲带着尖尖的帽子弄出来,挂着火把游街示众。最离谱的是让公公和老人把媳妇抬进屋里。虽然有点低俗,但至少开玩笑是在情理法范围内,对通过婚姻对女生耍流氓绝对零容忍。
不良的婚姻行为与当地的治安环境和文明程度有很大关系。治安环境越差,法律意识越弱,通过婚姻侵害妇女的犯罪发生率越高。在这里,我们举出B省的一些地区和N省的一些地区,无论是否尊重女性,都可以看出一个地区的治安环境和民众的文明程度,以及当地的普法宣传。杜绝不良婚姻行为,一方面要重视,另一方面也要重视。
关于惩治和杜绝不良婚姻的几点意见
第一,加强普法宣传
当一个地区发生了恶婚侵害女性的事件,基本可以肯定这个地区的普法宣传没有做好。进行普法宣传的目的是让人们知道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他们这样做,他们会把自己送进监狱。当每个人都能明白这个道理,就会在心理上建立起道德和法治的红线。当他们想侵犯女性时,会仔细考虑自己的违法成本,最终不敢。
如果我们不宣传法律,这些人和野兽一样,自然会做野兽做的事。
第二,严惩侵犯妇女的犯罪分子。
惩治针对女性的恶婚,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惩这些犯罪分子,让他们知道针对女性的违法行为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一方面也能起到警醒和教育的作用,让想伸手的人引以为戒,不敢轻举妄动。
第三,提高女性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提高女性的自我法律意识才是最重要的。当女生被男性侵犯时,要及时报警并通知家人,第一时间制止这种低俗的婚恋行为。
第四,良性引导文明婚宴
关于文明婚宴的良性引导,这就需要当地政府和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程度,各地妇联要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护。
不良的婚姻行为应该废除,也必须废除。谁敢借别人结婚之机侵犯女性,就要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