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使用投票合法吗?
在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内容是违法的。
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网络文学日益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不仅推动了掌阅科技、阅文集团等国内知名网络文学平台的上市,也在国外治愈吸毒者。
然而,近年来,与网络文学相关的抄袭、侵权事件也屡有发生。比如国产热门IP改编电视剧《大唐荣耀》《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锦绣未央》《楚乔传》都被曝涉嫌抄袭。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侵犯某粉丝作品的案件,如金庸先生诉江南青年在此侵权案、上海轩庭娱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鬼吹灯》原作者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未经授权创作小说案等。相对于一般的抄袭侵权,对一个粉丝作品的侵权更为复杂,争议也更大。
范作品主要是指利用原漫画、动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故事线或背景设定,对小说进行二次创作。所以范的作品都使用了原著的一些元素,尤其是人物的名字。一个粉丝的作品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主要由《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规定。
在同人作品具有原创性,消费市场与原作不同的情况下,同人的此类作品也应给予一定的负面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