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阡陌的小说形象

身着紫色华服,白色毛领,从袖延到腰带,从发冠到纽扣,无一不是精致异常,足有火。

(与白决斗时),剑上全是红色,就像血一样。刀刃被一圈炽热的火焰包围,十尺之内植物被烧毁,三尺之内冰水被蒸发。但是很少有人见过他的绯夜剑,因为杀阡陌的能力很少需要剑。千万不要带剑,因为带剑的衣服很难穿上,不够漂亮。

虽然你是恶魔之王,但杀阡陌不在乎很多事情。不管单春秋怎么用名字,都和他用卑鄙的手段夺取神器没有太大关系。只要他皮肤嫩嫩的,长发飘逸柔顺的,可爱胖乎乎的,不被欺负的,他都会心满意足的撑着神器堕落仙女伞,在沙滩上享受阳光。别人口中驰骋六界,几乎无敌,嗜血。其实他是一个任性又纯真的孩子,爱美如狂。和别人打架的时候,他会缺席挨打,因为他在一面光滑如镜的盾牌上看到自己美丽的倒影。世界是广阔的,需要争取的没有尽头,他自始至终都知道自己要保护和怜惜什么。掰下你的小指,作为礼物送给小的;和小一在长流山脚下的大海上烤鱼晒太阳。看到有人抱着一个极小的婴儿,我心里咬牙切齿,暗暗想,是要砍掉那个人的左手吗?还是右手?或者砍掉他的手。当小不点被下属欺负,吹了一声只有两个人知道的骨哨,他疯了,骑着火凤凰从千里之外赶来。他不惜碾压下属的灵魂,而是设身处地,把他们遇到的霸道而温暖的绅士隐藏起来。

天空画着流火,瞳孔转动,满天云朵/紫裙飘飘,颜色猩红,美不胜收。

一见钟情,轻踏,轻笑/断指如哨,发紫心相连。

茅山路,林径斜,流火开/东海上,花开花落,夕阳伴笑。

白骨哨响,钟声吞,夺魂护体/长白山,胜者以玉指判

如果你在神秘天空的保护伞下,如果你感到惊讶,光华就会展现/赢得红妆,照看阴影,常常自怜自艾。

心下无缚鸡之力,逍遥自在。如果这颗心被允许,即使我被埋葬,我也毫无怨言。

久留山中,杀仙柱,几年化为梦魇/琉球之夏,千骨凋零,美人两灰。

如果你信守这个承诺,守住这一生,你就不会忘记/你能做什么?生与死是两条不同的路。

生死不可期,火会烧,寒光显/逼画,逆天。

重逢,东海,旧脸难辨/玉无声,心知,再难断。

瞳色燃九天,火凤凰伴歌/夜飞灭,妖魂断,不顾百姓执念。

毁心,化骨为毒,尘已焚死。过去的都被遗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