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症、人格分裂、妄想症的具体表现

偏执型人格又叫妄想型人格,为1980年《诊断统计手册 》( DSM-Ⅲ )人格障碍12种类型之一。据调查资料表明,具有偏执型人格障碍的人数占心理障碍总人数的5.8%,由于这种人少有自知之明,对自己的偏执行为持否认态度,实际情况可能要超过这个比例。特点: 偏执型人格其行为特点常常表现为:极度的感觉过敏,对侮辱和伤害耿耿于怀:思想行为固执死板,敏感多疑、心胸狭隘;爱嫉妒,对别人获得成就或荣誉感到紧张不安,妒火中烧,不是寻衅争吵,就是在背后说风凉话,或公开抱怨和指责别人:自以为是,自命不凡,对自己的能力估计过高,惯于把失败和责任归咎于他人,在工作和学习上往往言过其实;同时又很自卑,总是过多过高地要求别人,但从来不信任别人的动机和愿望,认为别人存心不良;不能正确、客观地分析形势,有问题易从个人感情出发,主观片面性大;如果建立家庭,常怀疑自己的配偶不忠等等。持这种人格的人在家不能和睦,在外不能与朋友、同事相处融洽,别人只好对他敬而远之。 这类人总是将周围环境中与己无关的现象或事件都看成与自己关系重大,是冲着他来的,甚至还将报刊、广播、电视中的内容跟自己对号入座。尽管这种多疑与客观事实不符,与生活实际严重脱离,虽经他人反复解释也无从改变这种想法,甚至对被怀疑对象有过强烈的冲动和过激的攻击行为,从一般的心理障碍演绎成精神性疾病。 因此,具有猜疑性格缺陷的人,如果不能及时、主动地矫正自己的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则会因环境变化、人际关系紧张、工作生活不顺心,加上激烈的精神刺激等因素,而诱发为精神疾病,甚至对家人和社会造成损害。这样的事例并不鲜见。 按照《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CCMD-2-R),偏执型人格的特征描述为: 1. 广泛猜疑,常将他人无意的、非恶意的甚至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歧视,或无足够根据,怀疑会被人利用或伤害,因此过分警惕与防卫。 2. 将周围事物解释为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阴谋”,并可成为超价观念 3. 易产生病态嫉妒。 4. 过分自负,若有挫折或失败则归咎于人,总认为自己正确。 5. 好嫉恨别人,对他人道错不能宽容。 6. 脱离实际地好争弊与敌对,固执地追求个人不够合理的“权利”或利益“ 7. 忽视或不相信与患者想法不相符合的客观证据。因而很难以说理或事实来改变患者的想法。 患者的症状只要符合上述项目中的三项,方可诊断为偏执型人格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