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养活陆小曼,徐志摩同时做7份工作,她一个月花销有多大?
陆小曼是徐志摩第二任妻子,父亲陆定曾任财政司长,位高权重,母亲吴曼华也是江南名门闺秀,在这样的家庭出生,陆小曼自幼就是家里的掌上明珠。
陆小曼跟徐志摩结婚后,花销非常巨大,徐志摩为了养活陆小曼,甚至还兼职做7份工资,那么陆小曼的花销来源于那些方面呢?
一是陆小曼从小就接受“名媛”教育,在上个世纪,很多女性都以成为一个名媛为荣,出入高档酒店,穿戴最贵最时尚的物品,吃喝住行都得用最好的,对于名媛来说,这些只不过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在当时也是一个名媛,住的是豪华大别墅,一个月租金就要一百多块大洋,而陆小曼为人还很大方,每次出入各种高档场所,还会给那些服务人员打赏,这方面花销也不低。
再则陆小曼经常出入高档场所,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些场所什么人都有,有些人为了赚钱,故意引诱这些名媛吸食鸦片。
陆小曼就是其中一个,迷恋上吸食鸦片的陆小曼,每个月的花销综合起来,大约要五百多块大洋,民国一块大洋购买力大约有120块,折合人民币大约有六万多块。
陆小曼的娘家,陆家早在1929年就破产了,也没钱供养陆小曼,徐志摩的家庭虽然有钱,但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一直很反对陆小曼和徐志摩两人的婚姻。
为了这事,徐志摩还跟父亲徐申如断绝父子关系,因此供养陆小曼每个月的花销,就全落在徐志摩身上,无奈之下,徐志摩为了养活陆小曼,只好兼职多份工作,但依然还是入不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