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四大基本力

物理学四大基本力如下:

1、强核力:

强核力作用于强子之间,是已知的四种宇宙间基本作用力中最强的一种,作用距离第二短(约10^(-15)~10^(-10)m)。最初被研究的强相互作用是核子(质子或中子)之间的核力,这是一种将核子与原子核结合在一起的行为。

自从1947年发现了π介子后,人们在实验中陆续发现了数百个具有强相互作用的粒子,这些粒子统称为强子。把质子和中子中的夸克结合起来,把原子中的质子和中子结合起来。另一个通常被认为是胶子的自旋粒子,它携带着强大的力量。这只会和自身和夸克发生作用。

2、弱核力:

弱相互作用(也称为弱核力或弱核力)是自然界四种基本力之一,其余三种为强核力、电磁力和重力。次子原子粒子的放射性衰变是由其引起的,而恒星中一个叫做氢核聚变的过程则由其引发。这种弱交互作用影响了所有的费米子,也就是自旋为半奇数的粒子。

弱相互作用理论指出,在粒子物理的标准模型中,弱相互作用是由W和Z玻色子的交换(即发射和吸收)引起的,而弱的力则是由玻色子的发射(或吸收)引起的,因此它是一种非接触力。

3、电磁力:

电磁力通常指的是静电力。静电是指静止带电体间相互作用的力量。带电体可以被视为由多个点电荷组成,两个点电荷之间的作用力符合库仑定律。也被称为库仑力(库伦布force)。在两个静止的带电体之间的静电是构成它们的各点电荷之间互相作用的向量和。

4、重力:

指任何两个物体或两个粒子之间的吸引力,是由它们质量的乘积所组成,是自然界中最常见的力,简称重力。任何两个物体或两个粒子之间的吸引力,与它们质量的乘积有关,也是自然界中最常见的一种力,简称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