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结局是什么样的小说?
但是,就我最后的理解来说,这两种爱是一致的。那就是付出的能力,爱的最高形式其实就是付出。莎拉深爱着莫里斯,为了让他起死回生,她宁愿忍受离开他的痛苦,宁愿独自一人在沙漠里,宁愿“和亨利孤独地度过余生,没有人爱我,没有人为我激动,只是听着亨利和别人说话”,“变成化石”。她是多么孤独。你真有耐心。她让我想起了《圣经》中对爱情最著名的定义:爱情的受害者长久而善良;爱不嫉妒;爱不炫耀自己,也不自吹自擂;不作粗暴的事,不求自己的,不被人惹,不以为恶;不喜悦不义,却喜悦真理;忍受一切,相信一切,希望一切,忍受一切。爱情从不失败。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不是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要害羞,不要求自己的好处,不要轻易动怒,不要数人之恶,不要喜欢不义,要喜欢真实;永远宽容,永远相信,永远希望,永远忍耐。爱永不停止。莎拉的爱,说到底,和主的爱没有太大区别,就是为了你的幸福,让我承受,承受痛苦。就像莎拉的自述:“我不在乎自己的痛苦。我不能忍受的是他们的痛苦。让我的痛苦继续,但让他们的痛苦停止。”只有心中有丰富的爱,能够不断创造爱的人,才能给予这样的爱。在我看来,从某种意义上说,莎拉终于成为了“主”。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小说最后一段有那么多莎拉死后的奇迹:她读的童书可以让小男孩病愈,她的一缕头发可以还原一个毁容者的面容,可以让人在最关键的时刻忘记莫里斯堕落的欲望...虽然你可以说这些废话都是小说里编的,这些事情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发生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要纠结了。你不能否认爱情本来就是。莎拉和莫里斯分手的时候,那句话让我想了很久。写到这里,我终于完全明白了。她说,“有时候,我们不相信有任何其他种类的爱。”
借用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的一句话:爱上帝意味着努力实现爱的全部能力,并在我们自己的心中实现上帝。或者如南先生所说,所谓菩萨,其实是一个德行最高的凡人。我来回答莎拉的问题:上帝既不是凡人,也不是烟,而是拥有强大精神力量(烟)的凡人。西方世界只是一箭之遥,如果你能那样去爱。佛不在别的地方,而在你自己的心里。最后,宗教实际上是相通的。真正去爱一个人,去爱上帝,最终,殊途同归。
在这个爱情故事之后,我们来稍微八卦一下背后的故事(以下很多内容摘自凯蒂在小说前面写的序言)。这个故事记录在小说的作者格林。莎拉的原型——她的情人凯瑟琳——在遇到格林时已经是五个孩子的母亲,她的丈夫亨利也是一个显赫的人物:英国的议员(小说中莎拉的丈夫也叫亨利,可见格林无意隐瞒这段感情)。从一开始,亨利就知道格林和他妻子凯瑟琳的关系。格林经常去他家,亨利总是很有礼貌。但现实中,这段感情在13之后就走到了尽头。格林疯狂的嫉妒和占有欲,以及络绎不绝的情人,让凯瑟琳最终选择了逃避。凯瑟琳在临终前给格林写了一封信:“在我的生命中,再也没有像你这样的人了。”这份爱,终究在她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也许这种爱并不是因为它实际上伴随了一个人的一生或者半辈子才显示出它的价值和力量,而是因为它在某一瞬间突破了体验者的生命,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留下了无法弥补的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