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劳伦斯的《袋鼠》有感

?读完劳伦斯的小说《袋鼠》,依然是阴郁阴郁的风格。

?这部小说讲述了萨默斯和他的妻子从英国来到澳大利亚后的生活。劳伦斯几乎用一章的篇幅写出了萨默斯一家去澳大利亚的原因。萨默斯固执、独立、不守规矩。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到处发表演讲,反对政府出兵参战。结果,他成了政府的眼中钉。他周围的人也不喜欢萨默斯,不断偷窥、偷听他的言行,然后向当局举报。萨默斯在自己的国家没有朋友,没有人支持他,过着压抑和尴尬的生活。他想离开英国出国,但政府拒绝了,所以他在自己的国家忍受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他和他的妻子去了澳大利亚。

?我以为到了澳洲,在一个新的国家,新的环境里,我可能会感觉更好。但是,在认识了杰克和库利(外号袋鼠)等人之后,我发现我和这些人的观点完全格格不入,我还是放不下,很沮丧。当他觉得袋鼠和其他人想拉他参加一些革命行动时,萨默斯认为他们想控制他,他会失去自由。为了摆脱这些人,他最终离开了澳大利亚,去了美国。

?在书中,作者用了很多让人不舒服的句子来表达他对被迫离开祖国的愤恨和对周围生活的不满。如;

?“他们在唱歌,像一群狗在嚎叫。”

?"当我的朋友杰克来时,萨默斯吃了一惊,好像有个敌人向他扑了过来。"

?"思想被酸腐蚀了。"

?《美丽的黑暗》

?“他们的语言只是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