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吸引我写了500字?
星期天,我和妈妈去买新衣服。很快,我们来到了步行街。我们走进一家儿童服装店。一进门就看到一件衣服,好像有一种魔力,紧紧的抓住了我的视线。
它是黑白相间的,穿着像雪花一样的白色衣服,腰间系着阿津姗姗的腰带。下部是黑白条纹。多漂亮啊!我觉得穿上它一定很好看!如果我告诉我妈,我妈会同意送我这件漂亮的衣服吗?我的心怦怦直跳,小心翼翼地说:“妈妈,我觉得这件衣服很好看。可以帮我买吗?”“先试穿一下。”妈妈慢慢地有条不紊地说。
我来到试衣间,迅速穿上衣服。“好吧!易得。”我微笑着走出试衣间。“妈妈,怎么了?”我兴奋地问。
“太好了!太好了,女儿,你的眼睛真好!”妈妈的脸阴晴不定。“买吗?”“能不买吗?”“小坏蛋!”妈妈说着挂上了我的小鼻子,我开心地笑了。
回到家,爸爸说:“进屋去,穿上你漂亮的裙子给我看看。”
“你能出来吗?”我迫不及待地问:“好吧!”妈妈简单地说。
“生日快乐,小公主!”我爸妈异口同声地说。“啊!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太高兴了!”
谢谢你,裙子。你让我看起来像个天使,给我的生日增添了无限的快乐!
第二章:这本书吸引了我。
我喜欢看书,因为书给了我很多乐趣和快乐!
书的种类很多,比如中国四大古典小说,格林童话,吴美珍的书,金波的书,黄蓓佳的小说等等。我最喜欢的书是小说《我要做个好孩子》,因为书中的主角经常会有一些有趣的事情,有时搞笑,有时悲伤。这本书深深吸引了我。主角开心我就开心,主角难过我就难过。当然,书上告诉我们,做一个好孩子的过程不是两三天的事情,而是需要很长的时间来证明你是不是一个好孩子。
有一次,我在家看《我要做个好孩子》。刚看完书中搞笑的一幕,我就开始笑了。刚进来的我妈见我笑得像个疯子,忍不住好奇地问我:“谁让你笑成这样的?”我很疑惑,说:“没人,我没招谁惹谁。”“那么...你为什么笑得这么大声?”我愣了一会儿,过了很久才明白。我回答:“哦,没人逗我笑。我看了那本书,是书里搞笑的部分让我笑了。”妈妈意识到了这一点。
不要说我只看“休闲书”,我喜欢看课本!
当我翻开数学书看到很多公式的时候,同学们只会觉得头晕,但是我很开心,因为我可以学到很多知识。这难道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吗?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非常同意你的观点。这本书非常吸引我,因为它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
我喜欢书!
第三章:蜜蜂吸引我。
自然界有成千上万的动物,它们中有许多是勤劳的“农民”;有些动物是破坏自然的“坏人”;一些勇敢和正直的保护自然的动物被称为“英雄”,蜜蜂,一种普通和常见的动物,吸引了我。
有一次,父亲带着我和妹妹去了一个远离郊区的地方——盆花观赏区。走进观赏区首先看到的是玫瑰,鲜红的。太美了。然后我看到成群的蜜蜂争先恐后地朝玫瑰的方向飞去。到了之后,小蜜蜂们分工合作,一个个踩在玫瑰花的“头”上。他们似乎在收集花粉。摘完之后,我仿佛看到它们带着笑脸飞回家。我迫不及待地想追随他们,成为他们的“新成员”。我跑得很快,一眨眼就到了他们温馨的小房子。小屋是圆形的,金黄色的,像一个美味的菠萝。我不敢靠近他们的小屋,因为蜜蜂的身体后部有一条尖尖的尾巴,看起来像一根针。如果我惹恼了一大群蜜蜂,我肯定会受重伤。勤劳的蜜蜂采集的花粉带回家后会变成甜甜的蜂蜜吗?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我没有详细了解它。但我知道,蜜蜂酿的蜂蜜,泡着喝会很有营养。但是不要喝太多,蜂蜜是甜的,喝多了会胖。
蜜蜂让我想起了整天在农田里种菜的农民。蜜蜂是其中的一半,为人服务。动物中“最好”的农夫是蜜蜂!
你一定见过蜂柄,一定被它们可爱又勤劳的心态迷住了。我们必须爱护蜜蜂。
第四条:美丽的莱龙山吸引了我。
如果你问我,你家乡最美的地方在哪里?我回答;“当然是来龙山啦!”就跟着我去龙山一日游吧!我将是你的导游。
走进龙山,山脚下。你可以看到一排排整齐的树像士兵和战士一样守护着整座山,不要让那些不在乎木头的树破坏这里的每一朵花每一棵树。走在山间小道上,可以看到很多写着“保护树木,从小做起”的牌子,还有的写着“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沿路还有几个小垃圾桶。让我们不要轻扔垃圾,保护好山里的每一个环境。
春天,山在发芽,走在小路上可以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所以春天是最好的锻炼季节。
夏天,花草都长大了,有很多小蜜蜂来采蜜!小蜜蜂在采集花粉,人在爬山的时候能闻到香香的味道,感觉像吃了蜂蜜一样甜。
秋天的到来,我更喜欢了,我难过。山上桂花树的香味让整座山都散发着香水的味道,仿佛大山的婆婆爱吹牛。秋天,几乎每天都要喷香水,让人爱上这座美丽的莱龙山。大树的叶子已经枯萎掉落,这干枯的树枝光秃秃的。你觉得它丑吗?
冬天,整座山的气味都去哪了?大山的婆婆伤心的哭着说;“真希望来锻炼的人能闻到冬天的花香”呜...
你认为我是一个好导游吗?如果你愿意,请给我一点掌声!
第五章:财神客栈吸引了我。
今天,我和叔叔、表哥来到重庆最大的电影院,去看了一部叫《财神客栈》的电影。
主要讲的是影片中的主角:阿福和龅牙张,几个低级捕手。为了成为彼此如此思念的金衣捕手,意外卷入一场玉佛失窃案。经过阿福的缜密计算和金衣捕手的思考,他们终于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他们是四大江湖人:鹰爪王,六指秦魔,飞剑,唐门弟子。他们是无敌的。苦思冥想之后,金衣捕手终于知道了他们的目的地:财神客栈。于是阿虎和龅牙张踏上了去客栈的路。在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会对狮子吼叫的书生和两个会功夫的女人。一路上四个江湖人和金口百般阻拦,才得以化险为夷。穿过许多沙漠后,我终于来到了财神客栈。在飞技高超的老板娘的帮助下,我在江湖上杀了四个人,找到了一个金衣捕头的阴谋。但是当我杀了金装的头。金科来了。这是一场大风暴。于是老板娘有了一个计划,用铁链把自己和书生的腿绑起来,用炸弹把房顶炸开,金口就被吸走了。人间至宝玉佛也消失在沙漠中,老板娘和书生也随玉佛陪葬。几年后,阿福成了金大衣的头儿,龅牙张成了金大衣头儿的助手,他们都有了一个美好的家。
这篇文章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他幽默风趣,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奋斗,就一定能成功。好吧,就这样。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