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34年前强奸案犯喊冤,按提示编口供,真相是什么?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自古以来,贤明的君主都会崇尚这样的,虽然我们不可以做到查清每一件案件,让每一个有冤情的人都得到公平公正,但可以保证经手的每一个案件都可以得到解决,都是公平的,公正的,我想,这就是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好,最让人感到安全的事。
而最近发生的一起冤案,山东东营54岁男子陈某伸冤,说自己在34年前被强制侵犯少女,导致判刑7年。根据案情情况,陈某在34年前还是一名高中学生,他那时还在和同学一起进行高考复习,但就在那时,他们同村的一名女孩在荒地里被人侵犯。而在两个月后,该女孩之指认就是陈某做的,虽然陈某一直在说不是自己,但警察非但没有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反而进行了暗示,电击鞭打等酷刑,最后在酷刑之下他被迫承认是自己,而法庭也是三次审讯下还是坚持了原判。而陈某在最后不仅仅是自己的不幸,更是家人的不幸,他的爸爸在事情半年后去世,妈妈在伸冤过程中,差点在济南回不来,而弟弟更是受该件事的影响,直接进入了精神病院,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被这样一个不知真相的案件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现如今案件依旧在调查之中,但现在看来是冤案的几率太高了,而我们也感到心惊,真的是让人恐怖。现在也是清楚了?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究竟有多重要。一个国家如果连法律都无法约束人,无法主持公正,那必然是无法让人心齐的,当黑白颠倒,不分青红皂白,那人还如何安全幸福的生活在社会上。
最后,真诚的希望每一个案件都可以查清,还人以清白,让所有的善良都可以被保护,所有的坏人都可以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