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专门针对妇女的三种酷刑
在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制定了很多不人道的刑法,比如打板子是极其仁慈的,砍人给毒是非常轻的。你看了清朝这些专门针对女性的刑法(欧洲也有专门针对女性的酷刑,比如巫椅、开花梨)就知道当时女性的地位有多低了。
第一种,墩锁。这是清朝用在丫鬟身上的一种惩罚,吓到她们了。任何知道这种酷刑被使用过的人都宁愿自杀。墩锁的刑具是一个高约20厘米,一尺见方的木箱。盒子上有四个孔,分别锁住手和脚。宫女被折磨时,在箱子里无法站立,最终因四肢淤血、呼吸困难、无法排尿而被折磨致死。这种酷刑后来传到了外蒙古,被用来对付不忠的女人。
第二种折磨不是肉体上的毁灭,而是精神上的折磨。这种惩罚是限制人的自由。很多人听到这个估计会说是把人锁在小黑屋里,其实比这个严重多了。这是对人的自由的真正限制。这种折磨就是把人固定在一个桶里。无论你做什么,你都不能离开这个桶。你所有的食物和饮料都在这个桶里。虽然不会饿死,但是这桶时间长了会产生很多虫子。你会被这个bug折磨死,对你的心智是一个极大的摧残。幸好古代没有洁癖和处女座这种东西,不然这些人会被折磨死。这些人虽然活着,但真正的生不如死。
最后一种是五刑合一。有几个别名:五刑八件都有。发明者是西汉高祖刘邦的妻子吕后。她做了政敌兼情敌,戚夫人?人?,就是用这种惩罚。在武则天统治时期,萧淑妃和王皇后成为五个相同的惩罚之一。据官方记载,这种酷刑只有齐国夫人、王皇后和萧淑妃使用。但在清朝,这种刑罚依然存在,并没有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