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短篇小说集& gt

巴金之所以大量采用这种形式,主要是因为它便于抒发感情,天然具有抒发对事件感受的功能。在巴金的小说中,作者更注重并充分发挥了“我”的抒情功能:描写事件引起的“我”的情绪波动,以及“我”对事件发展和人物命运的审美评价。

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第一人称“我”的抒情功能,是巴金小说抒情艺术的一个突出特点。巴金说,他喜欢用第一人称写作。“我会提我知道的,回避我不知道的。这个文件写起来真的比较方便。”在小说创作中,巴金广泛采用第一人称形式,包括书信体和日记体。在第一人称作品中,“我”作为事件的参与者或见证者,占了巴金短篇小说的三分之二。

巴金最喜欢的短篇小说《狗》是用第一人称写的。它“写的是感情,不是生活”。这种感觉就是作者的感觉,来源于生活。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穷人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四处流浪,死在荒郊野外,不如富人的狗。帝国主义者穷凶极恶,横行中国大地,在公园门口挂着“人和狗不能在人里面”的牌子,把中国人当狗看。在这样的环境下,作者义愤填膺地写了《狗》。作者关注的不是主角的悲剧人生,而是主角的愤怒。生在世上的我,一个流浪儿,没有做人的权利,没有保护,没有温饱,连狗都不如。“我”在街上看到了女主人“粉腿”旁边的那只白毛小狗,于是我被人爱着,被人保护着,我幻想着自己也会变成一只小狗,得到同样的爱和保护。“我在破庙里的神像前祈祷,爬到地上学狗叫,以为自己能做一只合格的狗。”然而,当他爬到“粉腿”身边时,却被踢开了,还因为和一只外国人的白毛狗扭打而被虐打,被关进了“黑牢”。“小说的主人公正在诅咒殖民主义者。他不会真的在地上爬着叫着,试图变成一只狗。他在说气话,多痛苦啊!”全篇都是血泪,火烧眉毛。文章描述了中国人的感同身受,表达了“我要尖叫,我要咬人”的反抗声音。从这种感觉中,很容易联想到中国人民在三座大山的重压下所遭受的苦难。显然,“我”的抒情性丰富和深化了小说的主题,赋予了作品深刻的思想和艺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