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竹无非般若,阴惨黄花妙谛。何洁
原句应该是:青竹满法身。灰暗的黄华,无非是般若波罗蜜多。
Aśvaghoṣa是云的创始人。法律的代言人。叫做众生之心。心若生。所以,一切法皆生。如果心是没有生命的。法律不能天生。也没有名字。很迷人。我不懂法律。我不知道尸体。应该揭露。所以青竹永远是法身。阴沉的黄华,无非是般若波罗蜜多。黄华是般若。般若是无情的意思。如果竹子是法身。法身和草木一样。如果人们吃竹笋。你应该永远遵守法律。可以这么说。宁阚牙录。被对面的佛迷住了。长劫与希望。在普通法中。在外面找。所以,懂道的人活着,坐着,躺着,无非就是道。悟法者心安,无非是法。
南洋钟会佛家说,这是文殊菩萨普贤的境界,与大乘易经一致,没有基础的人是无法理解的。简单来说:法身和般若是同一个身体,只是名称不同,但是看不见,却悟出了一切。山川、日月、星辰、云雨雾、动物、植物、人和无尽的时空都是不变的,所以没有什么不是法的本体,没有什么法不是它的本来面目。建议学习《楞严经》,这是了解心性的宝库。理解清楚了,自然就能理解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