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故意杀人案一审改判无罪,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张玉环故意杀人案一审改判无罪,应该追究法院的责任。
1993年10月24日江西南昌进贤县枕头岭张家村的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失踪,最后在水库发现了俩个男童的尸体。1993年的10月7号,26岁的张玉环被定为犯罪嫌疑人。
被带走的11月3日和11月4日俩天里,张玉环喊冤但是由于公安的逼打才招认的,提供了俩份有罪供述。1995年法院第一次审判张玉环,判决他故意杀人罪死刑,第一次审判张玉环,法院确定张玉环用手卡等杀人工具杀死了俩名男童然后抛尸在水库,1995年3月,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再重新审判张玉环。重审之后,法院认定张玉环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2年后执行。2001年张玉环再次上诉,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在监狱服刑间张玉环仍然不断提出上诉,2019年3月,法院将重审张玉环,2020年7月9日上午九点法院的检察人和辩护建议判张玉环无罪。2020年8月4日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张玉环无罪。
张玉环杀人案终于在8月4日被宣判无罪释放,背负了27年的罪名终于洗白自己。张玉环回到了离开了27年的江西南昌进贤县枕头岭张家村,母亲,前妻,还有俩个儿子已经早早在门口等待张玉环回家,迫不及待的抱在一起,真是又高兴又难过。现在的团聚,张玉环足足等了9778天啊。
回家之后已经不认识俩个儿子和母亲,妻子改嫁,他也理解妻子毕竟是27年,张玉环恳求法院还他一个公道,宣判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代表法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并且告诉他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