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平?

赶集是一种民俗,南方称之为“赶集”、“赶山”、“赶集”。市场是在特定时期聚集起来的商品交易活动的一种形式。主要指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时代或地区遗留下来的一种贸易组织形式。也称为市场。去市场是劳动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活动。去市场也有一定的周期。

◎一种民间习俗,在集市上囤积、以物易物,北方称之为“集市”,南方称之为“市集”、“街集”、“山集”、“闹集”。

◎去市场。

【走向市场;去集市]去市场做生意或玩。

朱宣咸从博览会回来的印刷品,1960。

朱宣咸从博览会回来的印刷品,1960。

这种生活习俗自古就有。滇、黔、川、湘一带叫“赶集”,湘、赣一带叫“赶集”,湘、桂、粤一带叫“抢闹”,山东一带叫“赶集”。

◎聚集在城市:当地村民发起的“农贸市场”是聚集文化传统的传承,也是新时期需求的变化。

解读:赶集做生意。

文艺作品方面,老舍先生于1930-1934在达奇大学任教,《大明湖》、《猫城记》、《离婚》、《公平》等作品均在此期间完成。博览会是短篇小说集,不去博览会,包括黑白梅,微神等15篇短篇小说。朱宣咸版画[1],制作于1960。

详细解释编辑

在一个偏远的地方,贸易是正常的。到了适当的时候,买卖双方从四面八方赶来,聚集在某个地方进行买卖,俗称“集市”。

谢明·赵哲《五杂事·上篇》:“山南城空...山东边的人是一个集合。每一集都是百货店,四地争奇斗艳,从骡马牛羊婢女到斗粟量布,必称‘市’。”清代刘树年《沂水桑麻话》:“伊一聚集地多,名人三十余人,集小集不计其数。工作很容易打通,不方便去赶集。”《老残游记》第十九章:“每月数十里人赶集。”《夏之飞虎队》第四回:“齐村是枣庄西八里路上的一个大镇。如今,每逢大聚会,四个乡镇的农民都来这里赶集。”

甘霖

河北有句老话:“生意会在集市上做。”这意味着交易会和会议都是为了买卖。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会议就是“庙会”,也就是今天常说的物资交流会。其内容,在小麦之前,主要处理动力、耙、扫帚等农具,秋后,主要处理牛、马、骡等大型牲畜。持续时间短则一天,长则三五天,甚至七、八、半个月。

期间穿插了具有民族风味和地方风味的民间艺术表演。但“集市”是名副其实的商业交易,一般耗时较短,从一天到半个小时不等。交易会的交易时机很重要,所以前面加了“赶”字。由于河北省产品种类繁多,集市贸易一直比较发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