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犯强奸罪学生被开除学籍了?

是的。7月31日晚,“浙大发布”微信公众号连发两则消息,《浙江大学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及《浙大就学生开除学籍处分通报相关情况》。消息称,经浙大校务会议决定,给予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同时,浙大表示会认真评估并修订完善《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浙大表示7月20日努某某事件引发网络关注后,学校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对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取证。现已查实,努某某存在多项违纪违规行为。校学生奖惩委员会根据新查证的事实,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提出给予努某某重新处分的建议。

应被处分人要求,学校还进行了不利处分听证等程序。听证会上,被处分人对违纪事实无异议。经校务会议慎重审议,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第1目的规定,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不过从广大网友的留言来看,在认可“这才是浙江大学该有的样子”的同时,大部分网友似乎并不太买账,认为这是网络压力,同时面对高考志愿填报的特殊时期的招生压力,意见各异。

扩展资料

努某某强奸案始末

2019年2月22日,努某某约女生去酒吧喝酒,趁对方喝醉回住处后意图强奸,被女生威胁报警而中止犯罪。案发后,女生通知他报警了,于是努某某到公安机关自首,供述了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努某某系犯罪中止,且具有自首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可适用缓刑。

新华网客户端—浙江大学重新处分犯强奸罪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