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丕显的重新工作
1977年陈丕显同志恢复工作后,2月任云南省委书记、云南省革委会副主任。同年7月调湖北工作,担任湖北省委第二书记、湖北省革委会第一副主任。1978年8月至1982年10月任湖北省委第一书记。在此期间,他还先后担任湖北省革委会主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湖北省军区第一政委,武汉军区政委。他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纠正“左”的错误影响,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实行改革开放,恢复发展经济,夜以继日地紧张工作。他十分重视农业、林业、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重视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重视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为湖北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