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只有文字和食物才能不辜负。

2021年是鲁迅诞辰140周年。鲁迅作为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认为是“横眉冷对千夫指”、“横刀夺爱怒寻诗”的严肃人物。笔直的寸寸,倔强的络腮胡,匕首长矛之类的文章,充满了战斗气息。

然而,我又一次翻开了王老师的书,重读回味,从点点滴滴中发现,这是一个生活中非常有趣的人,一个彻头彻尾的美食家。

鲁迅先生并没有专门写过一本关于美食的书,但是在他的很多作品中,你都可以找到美食的痕迹。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是王先生独特的品味。他对美食毫不含糊。

家的味道

1881 9月25日,鲁迅出生在浙江绍兴东昌坊新台门周嘉。在家乡绍兴,他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代。

鲁迅11岁入三潭印月读书,师从寿吴京。然而,第二年,我的祖父周因犯罪被投进了监狱。当房子漏水时,雨下了一整夜,他的父亲周伯宜得了重病。此后,他的家人不得不在农村避难。

为了给父亲治病,孝子鲁迅每天都要在当铺和药店之间进进出出,冷眼旁观。1896年,父亲周伯宜去世,家庭更加困难。

这是一段悲喜交织的人生。即使离开这里,绍兴依然是他无法回避的城市。这里的美食印记深深植根于鲁迅的创作中。

《从百草园到三潭印月》里有何首乌的根,吃了可以成仙。悬钩子酸酸甜甜,色泽和口感都远胜桑葚。不仅吸引了小时候的鲁迅,也打开了他的美食味蕾。童趣又有趣,让人会心一笑。

在《早晨的花》中,说“好吧,再来一块”的衍太太,被鲁迅称为“善良”。还有荸荠、茭白、哈密瓜等等,都非常好吃。

在江浙乡村钓虾,用姜煮收获的战利品,加酱油。《社戏》里的社戏精彩不精彩并不重要。孩子们想的是罗汉豆,晚上偷着煮。用八公船上的盐和柴火煮。味道很好。

在《故乡》中,月亮下的年轻人闰土、阎和西瓜,栩栩如生,仿佛就在他们面前。润土送给鲁迅他自己的绿豆干,不贵,但方便耐用。

在暴风雨中,人们端上了李子干、糙米和炒豆。梅干菜是鲁迅的最爱。他在文中借赵之口称赞了干菜的美味。他还在《盖华集续》的日记中自豪地提出一个建议:绍兴人如果带着干菜去北极探险,恐怕不会得坏血病,还能走得更远。

《祝福》里提到复兴楼有一道菜叫炖鱼翅,一元一盘。《上馆子》里的油豆腐做的很好,但是辣酱太淡了。

人们最熟悉的是茴香豆。在孔乙己,穷困潦倒的孔乙己经常去店里要一碟茴香豆作为开胃菜。这是一颗普通的蚕豆,无数小读者在课堂上对着课本流口水。后来“茴香”的四种写法广为人知。

一系列熟悉的美食勾起了鲁迅无限的乡愁。绍兴的饮食文化是他小说中的乡土情怀。

魏巡景城

从日本回来后,1912年,在蔡元培的邀请下,鲁迅在教育部任职,开始了“北漂”的生活。前七年,我住在位于南板街胡同的绍兴会馆。后迁至八道湾11号、砖塔胡同61号、宫门口西三条21号。

虽然在教育部工作,但鲁迅的公务员生活很无聊。从1920开始,先后在北京大学等八所大学、中学任教,成为广大革命青年敬仰的导师。

鲁迅在北京呆了将近15年。除了工作、教书、写作、交友,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找好吃的。在鲁迅的日记里,有很大一部分和吃有关。里面提到的北京有65家餐厅,他出餐厅的时候几乎从不选择素食餐厅。

1912年5月7日,到北京的第三天,鲁迅在日记中提到了“广和居”。这是他经常去的一家餐厅,在北京“八大住宅”中排名第一。庭院布局,房间多,很适合鲁迅和三五好友去。

刚到北京的时候,鲁迅的一部分工资要寄回老家,还有平时的生活费,所以几乎不点这个老字号的贵菜,就是普通的炒菜。其中,炒腰花和《空气球》是鲁迅的最爱。有人来家里做客,鲁迅会直接让广和居送饭上门,类似于现在的“外卖”。

紧接着,其他餐馆进入了鲁迅的视野。同和居经营鲁菜,鲁迅最喜欢这里的炸虾球和糖水大馒头。东兴楼的酱鸡丁值得细细品尝。知美楼的厨师技术娴熟,抓炸鸡片、烂鱼片、油煎肉丝都是很考验技术的。

除了“八宅”“八楼”,鲁迅也不会错过小平民馆。午饭时,他经常带陈师曾和齐寿山去龙海轩,这是一家小饭馆,他们的特色菜是软炸肝尖和锅烧肚片,特别合鲁迅的口味。

另一家小面馆是“和记”,价格实惠,以牛羊肉闻名。几个人来这里,鲁迅总是点一碗清汤和大牛肉面。

如果去琉璃厂,鲁迅会立刻去大栅栏西街,那是一条京味小吃街。日记中反复出现的“青云阁”,是在街上喝茶、会友的好去处。在玉壶春茶馆,点一份春卷和虾面,就能悠闲地度过一个下午。厚德福以做鱼出名,萝卜鱼和糖醋瓦是一绝。

家乡菜一样难以割舍。南味斋是江苏的名店,糖醋黄鱼和虾筋最好吃。杏花村是一家殷珊餐馆,专营绍兴菜。最擅长炸鳗鱼片。虽然离住处很远,但鲁迅还是经常光顾。

在北京,鲁迅也收到过家乡亲友的土特产,他在日记里一一记录:鱼干、鸡肉、酱鸭、烂货。特别是一种叫“坏鸭蛋”的食物,其实就是用酒糟腌制的咸鸭蛋,蛋黄油亮,酒香四溢,屋内思乡。

江南人特别喜欢吃螃蟹。鲁迅先生曾感叹:“第一次吃大闸蟹的人,是很值得敬佩的。他们不是勇士谁敢吃?”他喜欢螃蟹。大的用水煮,小的做成小碟。鲁迅认为,吃螃蟹既能享受朋友聚会的“乐趣”,又能体会一个人吃的“独乐”。

鲁迅在9月10日1915的文章中,用“豪饮打谭”四个字写出了“全民皆大欢喜”的酣畅淋漓之感。9月1918,13,他描述了一个人吃饭的场景。

鲁迅在《论雷峰塔的倒塌》中,揭开螃蟹的后壳,吃下蟹膏,露出圆锥形的薄膜,小心翼翼地切下,取出,变成了一个类似罗汉的东西。在这位美食家眼里,此时的螃蟹有头有脸,身体是坐着的,所以他形容它是“蟹僧”,就是躲在里面的法海。

螃蟹的用途远不止这些。鲁迅在《杂记》中以此食为喻,说霸道行为如蟹。他尖锐地抨击它,言辞激烈,特别生动。

上海美食

从1927到1936,鲁迅在上海度过了最后的九年。在这里,他创作了大量的散文和随笔,翻译和介绍了许多外国进步书籍。因为被政府聘为特约作家,加上作品版税,月收入达到724元,约合今天的2万元,显然属于中产阶级水平。

但是,他的日常生活很接地气。上海是美食之都。鲁迅到达上海的那天晚上,他在一家叫“陶乐纯”的川菜馆吃饭。这里的名菜有粉蒸鱼、大鱼头、公主鸡。

鲁迅作为一个文豪,朋友比较多,吃饭是自然的。当然,大部分客人都是鲁迅本人,收入很高。据1932年7月3日鲁迅日记记载,鲁迅在知味观设宴招待十余位客人。

知味观经营杭州风味菜肴,是鲁迅去得最多的地方。特色菜有叫化鸡。1933,10年10月23日,记载了鲁迅在知味观宴请日本友人,席间向来宾推荐叫花鸡的由来和做法。这引起了在场客人的极大兴趣,他们回到日本后就开始宣传,让知味观和叫化鸡在当地小有名气。

上海有一家梁园知美楼,主营河南菜。1936年8月25日,鲁迅收到好友曹靖华送的四个猴头菇。烤猴头是梁园最有名的菜,鲁迅平时喜欢吃。曹靖华经常送猴头菇给鲁迅先生,讨他喜欢。

鲁迅先生曾在信中说:如果你是植物学家或农学家,也许可以自己研究栽培猴头菇。

1934年2月9日,鲁迅邀请萧军夫妇和一帮朋友在梁园吃饭。同月30日,一位日本朋友到鲁迅家做客。他干脆把梁园的名厨请到了家里,做了好吃的。

后来萧红回忆:去鲁迅家吃饭,“菜很丰盛,鱼和肉都装在大碗里,少则四五碗,多则七八碗”,这是鲁迅家的待客之道。

9月1933,11日,日记记录了鲁迅去曹聚仁家吃饭。在这次晚宴上,鲁迅对主人做的“麦铃”情有独钟,这是一种浦江面食。

其实,早在5438年6月+这一年的10月,鲁迅就为曹聚仁的《海浪声》写过一篇文章,《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寄《海浪声》编者的一封信》,后来被收入《南腔北调》,改名为《论去灾》和《归依》。

Kutokuhayashi是一家素食餐厅,爱吃肉的鲁迅不喜欢这里的“肉”,以豆制品为原料,以假乱真。他把这些素肉、素鸡、素鱼定义为素食者的虚伪,但实际上他从未忘记吃肉。所以连一个素菜都逃不过鲁迅的文本分析。

小吃的魅力

1912中秋节,鲁迅在日记中提到他在稻香村买了三种食物。稻香村是北京有名的糕点店。鲁迅两年内在这里买了几十种零食,因为他是个标准的零食控。

鲁迅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点心》。他认为上海人和小吃是分不开的。他对零食的功效也有自己的理解,认为是一种保健食品。他家的零食从来没断过。为了避免断粮,鲁迅总是在外出回来的路上买些零食。

在1965438+2003年5月2日的日记中,鲁迅收到了一位日本朋友送的羊肉汤,这是他在日本留学时喜欢喝的,回国后还念念不忘。但是今天下午吃多了,鲁迅开始牙疼。第二天,看完牙医,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去稻香村买饼干。吃糖导致牙齿变质的痛苦不等于对甜味的执念。

1913 5月10日,鲁迅又看牙了,回家路上路过林佶洋行,忍不住买了饼饵。蛋糕诱饵的魅力在另一篇日记中更加明显。这一次,鲁迅在散步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块破砖,伤了膝盖。他还是忍着买饼饵的痛苦回家给伤口涂碘酒。

鲁迅经常工作到很晚,零食可以抵抗饥饿,缓解紧张和疲劳。鲁迅喜欢一边写作一边吃饭。除了各种糕点,还有花生、核桃、杏仁等干果,抽屉里经常放着蜜饯、糖果、饼干等。

《盖华集日记》中,鲁迅夜里吃了一大半的藏柿霜糖,一边吃一边安慰自己:“嘴角上的疮不多,不如现在吃点新鲜的。”没想到吃的时候吃了一大半,一个零食控的形象从纸上跳了出来。

鲁迅先生提到过一种饼:玫瑰白糖伦教饼,是他的最爱之一。另一种喜欢的糕点是沙琪玛。

有一次,儿子周海婴去书房玩,看见沙琪玛,问鲁迅能不能吃。结果鲁迅说:有道理,只剩一块了,不如不吃。可见他对沙琪玛的爱之深,就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

这种保护食物的行为不仅针对他的儿子周海婴,还包括去他家的访客。因为零食不仅是自己吃的,还要用来招待客人,有的男游客吃得太多,经常把鲁迅准备的零食都吃光了,他还要再出去买,很烦。

鲁迅机智地发明了一个“花生政策”。他在日记中写道:如果用花生代替原来的零食,男嘉宾就吃不了多少了。看到对方吃的不多,他又开始催促,有时候会劝不爱吃花生的客人跑路。后来鲁迅自豪地说,这个花生政策效果很好,还要继续实行。

一个爱吃零食的成年人,内心应该是很浪漫的。

辣味和酒味

1918年5月,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短篇小说《狂人日记》,胡适称之为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为了表示感谢,鲁迅邀请胡适到绍兴会馆吃饭。第一道菜是梅子红烧肉。与传统做法不同,这道菜里有辣椒。

辛辣的食物很对胡适的胃口,但他不明白的是,这明明是江浙菜,那里的人嗜甜不嗜辣。鲁迅为什么要放辣椒?

面对质疑,鲁迅回答:“我用这个东西来解决我的困难。夜深人静的时候看书,嘴里嚼着东西,很困。先生可以试一试。”胡适听后,哈哈大笑。

事实上,浙江人鲁迅在少年时期就已经表现出对辣椒的喜爱。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的时候,学校因为他的优异表现颁发了一枚金质奖章,但是鲁迅马上把它卖了,买了几本书,在菜市场买了一串红辣椒。

《不辣不欢》的作者,笔锋自然犀利泼辣,不经意间的嬉笑怒骂,深刻的思想内容由此而生。

在《呐喊》《彷徨》中,“酒”这个词出现了93次。除了《孤独的人》在街上买了瓶烧酒,其他地方都是绍兴黄酒。比如孔乙己里的鲁镇,大部分人都是爱喝酒的。在明天的咸亨酒店,人们开心地吃喝着。在“西餐厅”里,吕没有吃多少菜,只是不停地喝酒。

鲁迅更爱绍兴菜,更爱绍兴黄酒。我喝的不多,但是每顿饭都要喝,但是没有酒瘾,只有半小碗或者一碗。他用玫瑰泡酒,他所有的朋友都说没见过。

酒逢知己千杯,郁达夫是他的酒友。因为两个人都不太会喝酒,所以每次都喝醉了。郁达夫在1933为鲁迅写诗,其中有两句:“我醉眼朦胧去餐厅,踌躇呐喊两小时。”

酒能激发人的斗志,使人振奋。骨头最硬的鲁迅,是靠酒解闷,是借酒说事。

他在《野草》中说:“每天斟出一杯微甜的苦酒,不要太少,也不要太多,献给世人,让饮者哭泣、歌唱、醒来、沉醉。”

在那个混乱的年代,数百万人麻木如木偶。沉默如酒般厚重,细细品味一种味道,或芬芳或苍凉,夹杂着人生。

爱国爱民的鲁迅先生用辛辣的笔唤醒了沉睡的世界。批评时事,别忘了食物。食物既是一种满足,也是一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