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什么场合可佩戴国徽徽章?

公民在庄重的场合是可以佩戴国徽徽章的。

一、规定的由来

2020年10月,《国旗法》(修正案草案)、《国徽法》(修正案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审议稿进一步规范了国旗、国徽及其图案的悬挂和使用。其中新增规范如下:

1、公检法机关、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区有关机关,应于工作日升挂国旗,并依规定悬挂国徽;

2、有条件之学校,应依学校规定定期升挂国旗;

3、展览馆、体育馆,应于开放日升挂国旗;

4、国家机关及武装力量之徽章,可以以国徽为核心图案;

5、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佩戴国徽徽章,以表达爱国之情。?

二、意义

这次国徽国旗使用规范的修订和完善,有助于进一步使爱国热情得到更有效的表达,提高公民对国旗国徽正确使用的认识,减少一些机关或者公民可能存在误用的现象,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国家统一。

国徽国旗使用的正确使用一直是中国学生教育重要内容,《国旗法》(修正案草案)、《国徽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和完善,也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国旗国徽的爱国主义教育。

三、禁止使用国徽的范围

虽然在本次修正案中,对国徽的使用作出了鼓励,但一些地方还是禁止使用国徽的,例如:国徽不得进行商用或者个人使用。同时在使用国徽时一定要保证国徽的符合要求,不得使用破损、污损或者不合规格的国徽,具体规定为:

《中华人民***和国国徽法》

第十条

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一)商标、广告;

(二)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三)私人庆吊活动;

(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