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里的三权分立,它的最大弊端是什么?
美国是一个挺神奇的国家的,除了国家内部民主党和***和党的竞争之外,当面美国为了不让国家出现一个人专制的情况,美国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是分立的,这三权之间互相制衡,避免权力一家独大,虽然这种方式有利于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但是最大的弊端就是三个机构之间因为彼此的牵制,造成了效率低下的局面,并且三权之间的互相牵制在国家中也很难实现。
因为当年中世纪的影响,美国也是看到了专制主义的危害,等到了真正独立建国之后,为了防止专制主义情况的出现,将立法、司法、行政权独立开来。这种想法和设置的初衷时十分好的,这就相当于我国当年的三省六部制,当年三省六部制就是将宰相的权力分散开,三省之间互相牵制,有效的解决了相权威胁皇权的局面。美国的三权分立,和当年的三省六部制很像,三权之间的互相牵掣,也避免了专制主义的发展。
但是一个制度有利就弊,三权分立的弊端也是十分明显的,因为三权分立,再解决事情上,难免这些机构会互相的扯皮,造成处理事情的效率十分的低下,不利于国家机构的正常运作。在决定一项决议的时候,因为彼此的立场不同,导致三方为了争取各自的利益,浪费大量的时间。而且真正的出现了误判的事件之后,因为权力的分散,追责困难,这三方遇到决策错误的事件,都会互相推卸责任。
所以说,虽然美国实行三权分立是为了避免权力的集中,但是三权发展之后,都想要自己发展的更好,所以彼此之间的竞争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