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孝宗朱佑樘的详细资料

明孝宗朱祐樘(1470-1505)明朝第九位皇帝,宪宗皇帝第三子,生母孝穆纪太后。在位期间,勤于政事,励精图治,驱除宫内奸臣,任用王恕、刘大夏等为人正直的贤臣,使明朝再度中兴盛世。史称“弘治中兴”,因病英年早逝,享年36岁。死后葬于泰陵谥号达天明道纯诚中正圣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孝宗去世后传位太子朱厚照,即明武宗。

中文名: 朱佑樘

别名: 明孝宗

国籍: 明

民族: 汉

出生地: 北京

职业: 君主

目录

明孝宗(1470~1505)

内阁

文臣

宦官

人物传记

后妃子女

史家评论

史籍记载

展开

编辑本段

明孝宗(1470~1505)

中国明代皇帝。即朱祐樘(樘:chēng,声调:一声)。明宪宗第三子。1487~1505年在位 。年号弘治。

即位后努力扭转宪宗时朝政腐败状况,驱逐奸佞,逮捕侍郎李孜省、太监梁芳, 罢免外戚及党羽 。裁汰传奉官,罢免右通政任杰、侍郎蒯钢等千余人,论罪戍斥。

革除法王、佛子、国师、真人封号。处死妖僧继晓。任用贤能,提拔徐溥、刘健、李东阳、谢迁等名臣参与机密事务。提倡直言进谏,多次修省,求直言,并令讲官进讲直言勿讳。

注意节俭,减免供用物料,节省各种费用。孝宗勤于政事,多次减免灾区粮赋。禁止廷臣请托公事,禁宗室、勋戚霸占土地,侵夺民利。

重视司法 ,令天下诸司审录重囚,慎重处理刑事案件。弘治十三年(1500)定《问刑条例》。

十五年,《大明会典》成。

执政期间,社会矛盾有所缓和,统治阶级内部亦较稳定,外患平定,史称弘治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