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阻挡救护车的做法,是小错还是大恶?
我认为这是大恶,因为救护车在很多情况下拉的都是一些急症患者,所以时间就是生命。如果因为交通堵塞而耽误了救治时间的话,则是在谋害生命。而谋害生命不可谓不是人最大的恶。一个连生命都不尊重的人又能指望他拥有多么好的品德吗?如果是因为道路太过拥挤而无法让路的话,就已经很让人觉得遗憾了。而如果是故意阻挡的话,我觉得他就是在杀人。这种人非但没有同情心,也没有换位思考的意识。试想如果车上的患者是你的家人亲属,你又当怎么做,你又希望别人怎么做?近日,在广东潮州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情。一辆摩托车故意挡在救护车前,迟迟不肯让路。即使有人上前劝阻摩托车车主,摩托车车主依旧我行我素。这不禁让人感到愤慨,感到愤怒。虽然后来他也被罚了款,道了歉,可这依旧不能平复这件事对大家造成的伤害。这是公然在挑战群众的良知,这是在公然漠视生命,这是在公然破坏社会的和谐。随着社会文明的提高,我们看到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文明开车。大多数人遇到救护车、消防车等有紧急任务的车辆都会主动避让,但总有那么一些人在破坏这种和谐。法律早已有规定,对于因避让救护车而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核实后,是可以消除违法记录的。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大家能够主动礼让救护车而不必有所顾虑的。小编觉得,对于故意阻挡救护车的行为可以立法处理。而这种处罚不能仅仅限于罚款扣分,而必须对当时人进行拘留。因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到了患者的生命,对于需要紧急救援的患者来说,可能被救回的黄金时间就那么几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