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是什么意思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

井田制是中国春秋以前实现土地公有的有效途径。井田制乃中国西周时期较为普及的土地制度。字意为:因土地划分为许多方块,且形似井字形,故曰井田制。实则是周天子京畿之土地制度,有公田私田之分。而周礼中的井田,似乎是理想的土热牛档地制度,可行性不强,同时难以考证。

井田一词,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井田一词,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夏代曾实行过井田制。商、周两代的井田制因夏而来。井田制在长期实行过程中,从内容到形式均有发展和变化。

井田制的分类

井田制大致可分为八家为井而有公田与九夫为井而无公田两个系统。记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者,如《孟子·滕文公上》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

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记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如《周礼·地官·小司徒》载: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颈雅蒸再。当时的赋役制度为贡、助、彻。皆为服劳役于公田,其收入全部为领主所有,而其私亩收入全部为个人所有是一种“劳役租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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