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真有李四儿吗
有。
李四儿曾为隆科多岳父大人的侍妾(夸岱奏折言“隆科多娶于舅氏,嬖其侍妾”,舅氏可以解释为舅舅,亦可解释为岳父,结合前后文,理解为岳父毫无争议,只是是否可以理解为舅舅,还尚待商榷。如果是作舅舅解,则隆科多元配夫人则为伊表妹。),其出身与《红楼梦》中的秋桐极为相似。
不过即便如此,隆科多妻妾之间的关系却差到了极点,(甚疑四儿并非隆科多岳父转送于伊,而是隆百般设计强夺,其妻亦从中为梗,使四儿久不得逞其志,二人是以结怨甚深)一如传闻中所述,隆科多的元配确实是“死于非命”,不过其惨状却很难为外人道,夸岱之形容亦不过六个字而已——“致元配若人彘”,但这寥寥数字就足以骇人听闻了。
而他们所造之孽,恐非仅此一命,据《永宪录》所载隆科多曾“娶红带之女为妾,逼勒自缢”,如果确系属实的话,则推断为四儿所凌逼,只怕并不为枉。
隆科多的父亲佟国维是康熙的二舅兼岳父,康熙五十八年去世,“祭葬如例”,而迎送皇帝派去处理丧事的内务府官员的,却不是隆科多的夫人,而是她的小妾四儿,隆科多此举显然是刻意的,为了表明、彰显四儿的名分,四儿此时也俨然以命妇自居,履行了“子妇”的义务,隆科多的“白发老母”赫舍理氏见此情此景,十分悲愤,又无可奈何,于第二年便“饮恨而没”了,至此家中已无人能管得了隆科多的私事了。
隆科多对自己的小妾极为骄纵,也就养成了四儿颐指气使、目中无人的性格,隆科多令四儿随班命妇出入禁门,“车前对马叱人避道,毫无忌惮”,显得十分跋扈专横。
这还不算,她还插手隆科多的公事,如大贪官江宁巡抚吴存礼为了自己的仕途,从康熙年间到雍正初年就不断的向朝中的显贵要员等行贿,累计***馈送二百二十六人,高达四十四万三千余两。其中鄂伦岱、阿灵阿、苏努父子皆榜上有名。此外皇帝身边的大太监魏珠以及允禟的太监何玉柱等人也在其中,可以说从各部的尚书,奏事官员,到允祉、允禩、允禟、允礻我、允裪、允禑等康熙诸皇子府上的太监家人吴存礼全都打点了个遍。而隆科多接受吴存礼馈银一万二千两,为其办事,据说就是四儿的主意,而隆科多不过是“听其指挥,不违颜色”罢了。(此外,夸岱还提到了松阿马案也是四儿主使隆去做的,但我尚未查到该案的资料,而顺承郡王锡保等所拟的隆科多四十条罪名中亦未提及,故个中情形不详。可能内情比较龌龊,皇帝为之羞愧,亦或是想保护某些人,故而隐之,这种情况亦复不少。)
在外人面前威风八面,而在隆科多面前四儿则委实又是另外一副模样。据说隆科多“夺主母之诰封,浸舅姑之侍妾”(舅姑此处指岳父),将元配的诰命夺来给四儿,就是因为四儿“呻吟小疾,隆科多躬亲医药,痛不欲生”,方才有此一举。想来四儿的手段了得!不过关于隆科多是如何夺元配的诰封给四儿的,怎么做到的,资料上却未详细提及。在清朝做这种违背礼法干冒天下之大不韪之事的人也不止隆科多一人,但那是诈称元配已经亡故,才使得其妾得以诰封,而隆科多近在帝辇之下,如何掩人耳目,实在颇费思量。窃以为隆科多元配之死大概与此不无关系。
隆科多至少有三子一女,长子岳兴阿,次子玉柱,三子八十九(疑其早殇,因隆科多曾言自己只有二子),其中可以确定的是玉柱为四儿所生,此外四儿还至少为隆科多生了一个女儿。
隆科多宠爱四儿,自然对她所出的子女待之较其他子女更厚。雍正元年,皇帝将佟国维死后康熙未让承袭之公爵令隆科多承袭,并加给一等阿达哈哈番。按照嫡长的宗法制,雍正自然令隆科多长子岳兴阿袭。不过第二年十月,雍正就“升一等侍卫玉柱为銮仪卫銮仪使”,这自然是顺了隆科多的意思。
而四儿嫁女儿,据说“昏夜送妆奁,奢侈太甚”,估计隆科多自知贪了太多钱财,嫁女儿的时候给那么丰厚的嫁妆有些太过招摇,惹人非议,所以只得偷偷摸摸的进行。但厚此薄彼太甚,引得自家人眼红攀咬,只怕这是隆科多始料未及的吧。
隆科多对于四儿的纵容可以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雍正登基之初,四儿居然敢招致允禟之太监孙起荣、郑瑞在家中演戏,和皇帝政敌不清不楚,这就已经犯了大忌,更何况彼时三年大丧之期未满,仅此一条,就足够让隆科多吃不消的了。可他好像不知道这件事一般,任由着四儿胡来。
四儿的种种不法,自然有很多人看不下去,年羹尧就是其中的一位。年羹尧于雍正二年年底进京的时候,在雍正面前就曾“力言隆科多之妾在家所为”,不过进京这段时间,年羹尧很多专横的行为已经让皇帝大为不满,因而他所说的,皇帝并不以为然,但他并没有指名道姓公开批评年羹尧,而是说“舅舅隆科多实心办事,恪谨尽职,近亦有人议及其家人者,凡人十事中九事皆善,而一事偶失检点,人皆舍其九事之善而指摘其一事之失,此因尔等互相妒忌不能同心为公之故耳”,年羹尧曾经在皇帝面前议及隆科多为人极平常,和隆不和,雍正百般调解,甚至将年羹尧之子年熙过继给隆科多,此时想必皇帝以为年羹尧故态复萌,所以未加理睬。
不过隆科多获罪之后,四儿所生之子玉柱与隆科多长子岳兴阿却受到了皇帝给予的不同的“待遇”。
雍正先是以“隆科多之子玉柱行止甚恶”为由,将其与年羹尧之子年富年兴一同革职,并交与伊父隆科多,而岳兴阿则暂未处置。
这可能与雍正藩邸旧人傅鼐在皇帝面前替岳兴阿求情有关,他曾“口奏岳兴阿甚是抱怨伊父隆科多,云,‘我家荷受国恩如此深厚,理应将生平所行之事,所得之资财尽情据实奏闻,庶可稍赎前愆。若少有隐瞒掩饰,其罪更不可逭’等语。”这自然对皇帝的态度有所影响。
而玉柱则显然是受了其母的牵累。四儿对隆科多的重要性,以及四儿涉案之深,对隆科多私隐了解之深,自是他人所不能企及的,就连夸岱也以玉柱的性命要挟四儿,逼问四儿隆科多还在何处藏埋赃银——“将玉柱上锁,又加刑讯,四儿如再不实说定将玉柱在你面前立斩。”这肯定是雍正的意思,据永宪录载雍正四年九月“逮隆科多子玉柱、家人常禄、太监三元,赴京勘问赃私。”显然也是这时,皇帝令以玉柱之命相要挟,这很像是规定“继母虐杀将前母之子,以继母所生偏爱之子抵法”雍正皇帝能干出来的事情。
面对以亲生儿子性命相挟,四儿则一口咬定没有,“如有埋藏银子,情甘死罪;如有人告首出时,情甘剐罪。今日皇上这样严旨,若有藏银,我再也不敢撒谎。并无埋藏转运之处是实。”当夸岱再问四儿,银子多的没有埋藏,那银子少的有没有呢。四儿这时却缄默不言,拒绝给供。一通刑讯之后,问及其不供之缘由,答案居然令人啼笑皆非。原来四儿担心如果自己说没有,那么别人可以以些少银子埋藏之后出首,以此来害玉柱的性命。可见此人为非作恶,过于刻毒,担心被人借机报复,亦可见此人心机之深,当然她对玉柱之爱,舐犊之情也跃然于纸上,让人不禁慨叹。
当夸岱听闻此言,遂问了一句“莫非怕有人设法害玉柱么?”这显而易见是问四儿,到底是何人要设法害玉柱,而四儿自然不是等闲之辈,不敢再得罪人,只是答道“如不是设法害玉柱,就是一二百两银子,也无有埋藏之处,如日后有人首告出来,情甘杀玉柱。”夸岱闻言再次对她进行刑讯,四儿坚供“这就是死中求活的实话,再无有一点埋藏是实。”
死中求活四个字一语道出了四儿当时的想法,而她所说的设法陷害玉柱的不知道是不是指的是岳兴阿,因为雍正四年八月,皇帝因“隆科多婪赃罪案审实,应追之银该旗承追日久,其家人故意延挨,而各处蔵匿寄顿之银两无数,”据岳兴阿侄妇王氏出首确凿有据,认为“岳兴阿并不将伊父蔵匿寄顿之赃私据实交出,与从前傅鼐所奏岳兴阿向伊所言绝不相符”,大发脾气,甚至偏执的认为傅鼐与隆科多交结甚密,先前故意诳奏其实,是为了隆科多保全岳兴阿,遂“将傅鼐革职上九条鎻拿解来京交刑部将此情节与岳兴阿质审”,尔后就有了前文所提到的,雍正逮玉柱勘问赃私之事,这中间若说没有关系,只怕谁都不会相信。或许岳兴阿刑讯伊父爱妾的传闻,就是由此产生的吧。
颇让人值得玩味的事,在勘问玉柱之后,岳兴阿居然主动奏请,要将先前从前他所报房产及家人出首房产,“俱请交与伊弟玉柱速行变价以完赃款”,他只老实交代问题,至于银钱交易具体实施他就从中不再掺和了。想来是怕此中有弊,无事惹得自己一身骚,将麻烦全都甩给了玉柱。后来,雍正五年十月隆科多因罪被禁于畅春园外,玉柱被发往黑龙江当差,而岳兴阿仅革职,得以保全,这和他在追讨伊父赃银上极力配合有很大的关系。
隆科多的案子在如火如荼的审理着,隆科多远在恰克图与俄国人进行谈判,就在刑讯四儿之后他也写了书信,内开银两,对赃银问题进行了“轻微”交代(用皇帝话说就是“隆科多贪取银四十余万两,今止将零星给人之处开出,如何算得?”),这封书信后来被岳兴阿另折呈给皇帝御览。
而当隆科多在恰克图时,他还未被正式定罪,夸岱因在雍正面前陈奏“隆科多惑于嬖妾,以致诅咒魇镇之术”或许有将责任推卸在四儿身上,以达到保全隆科多的作用,事实上此举也确实起到了效果,雍正闻此对夸岱做出了“悯其狂悖,冀保全之”的指示,表示希望保全隆科多。不过隆科多隆科多的五弟庆元的母亲和妻子,也就是隆科多的庶母和弟媳,在这个时候向马尔赛和拉锡悉数四儿卑贱之行,通过经马尔赛和拉锡奏闻皇帝知晓,希望皇帝将四儿治于重罪,就真有点火上浇油的味道了,估计也是痛恨四儿至极。但雍正以不愿“发人之阴私”为由,将她们的请求,以及夸岱请将隆科多与四儿一同严交大部的奏请,都置之不理。后来定拟隆科多之罪状,将涉及到四儿的问题,全都隐去不提,这都是出自雍正的授意。而这也就使得一些事情的真相被掩盖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