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宠女生为乐,不知毁了多少女生的贞操。
使妇女殉难,杀死“女巫”,无论多么残忍,总是对待少数妇女,贞操问题可以说是古代妇女非常普遍的性压迫,一种杀人不见血的压迫和迫害,这种畸形的观念在现代社会或多或少还存在。
在古代社会,女性守贞往往比保命更重要。所谓保守贞操,是指女性永远不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或只与合法关系(唯一的丈夫)发生性关系,否则就是“失贞”。“不忠”包括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再婚和强奸。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女性,不适用于男性。男人与妻子以外的女人发生性关系,充其量只能用“不道德”来形容,但没有人将其称为“不忠”。贞操观念是古代社会男人给女人定下的规约。
从这个角度来看,从无到有的贞操观念是人类历史上的一大进步,对于打破群婚和杂交的性关系,巩固一夫一妻制家庭,使后代健康正常地繁衍后代,具有重要的历史作用。同时又是单方面强加给女性的枷锁。贞节观念自形成以来,日益集中和加剧,逐渐成为女性的最高社会责任,同时也成为对女性非常残酷的精神压迫和肉体虐待,需要批判和否定。这就好比私有制的形成以及随之而来的压迫和剥削,相对于原始社会来说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大进步,但现在和将来仍然会被批判和淘汰。
一夫一妻制确立后,特别是在封建制度下,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宗法个体家庭终于形成。因为这样的家庭是单身、封闭的,必然凸显出男性主导的父母在家庭中的地位,女性也进一步成为了男性的“禁脔”和附属品,谁也无法染指。同时,宗法制度的建立,使人们更加重视香火的延续和子孙的传承。为了保证孩子来自自己的血脉,贞操观念进一步强化,甚至达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
对于一些欧洲国家来说,基督教的传入对贞节观念的确立影响很大。例如,古罗马人和古希腊人对性采取一种自由放纵的态度,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但基督教的不断渗透和影响,逐渐改变了社会习俗和道德观念。新基督教教义的重点是男女的贞洁和禁欲,这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性生活。事实上,提倡和实行贞节的并不是基督教。早在基督教诞生之前,埃及等东方国家就已经有了贞节观念。然而,自基督死后的第四世纪,罗马帝国和拜占庭帝国在后期采用基督教为官方宗教后,基督教迅速传播开来,随着人们对官方宗教的敬畏和崇拜,它必然会在整个欧洲,包括其所有的教义和观念中获得统治地位。
但早期基督教教义对贞操的要求,并不像后来那么苛刻和不合理。对此,奥古斯丁有过著名的论述。公元410年,入侵的西哥特人攻占了罗马,大肆奸淫掳掠,许多修道院的宗教修行者被入侵者残忍强奸。当时教会里很多凶狠的苦行僧指责这些修女失身,是“不洁之人”,亵渎了上帝。她们应该作为妓女被逐出教会。奥古斯丁认为,别人的情欲不能使一个人失去贞操,因为贞操是一种内在的道德品质。只要被强奸者心中有贞洁的品格,就不能认为她是因为强奸而失去贞操。相反,如果她心中没有贞操之德,把性交视为一种肉欲,那么即使她没有被强奸,她实际上也已经失去了贞操。
奥古斯丁的论点当然有很多合理的成分。但是,这并不是因为他放松了对女性贞洁的要求,而是强调了以上帝的尊重、信仰和希望的意志对自己世俗欲望的整体控制。他强调道德是一个人用意志对自己的完全控制。如果他有道德,他一定鄙视肉欲和对物质生活的追求。——他的一系列论述成为后来宗教神学的理论基础。
女人的贞操说到底是为丈夫(或未来的丈夫)保留的,分为婚前贞操、婚后贞操、丧偶贞操三个方面。
禁欲和“割礼”
女人不应该对性感兴趣,这是遵守贞操的基础。“性是魔鬼”,所以男人也要对此保持警惕。基督教会一直提倡节欲,认为达到这一目的的最好工具是鞭子和棍棒。隐士、和尚和尼姑经常疯狂地互相鞭打。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把魔鬼从自己身上赶走。在一些寺院,一旦发现僧侣与女性单独在一起并亲密交谈,就会受到禁食两天或鞭笞两百下的惩罚。
16世纪的历史学家Santigregori在他的著作《弗兰克的历史》中写道,弗兰克地区的两位参议员各有一个独生子,并相互订婚。结婚那天,这对年轻夫妇被带到了婚礼的床上。新娘满脸泪水,按照习俗,丈夫认为这一切都很自然。他照例问她为什么哭,但新娘的回答让他大吃一惊。她说,即使哭了一辈子,眼泪也洗不去她的悲伤,因为她决心把自己“小小的、未受污染的身体”献给基督,现在她谴责自己违背诺言,成为一个普通的妻子。她非常担心自己的“悲惨命运”,大声说出了这些话,终于打动了新郎,宣布:“如果她想放弃淫荡,我没有异议。”新娘感激涕零,两人手拉手睡着了,以至于至死都保持着童贞,享受着婚床。这件事被传为佳话,Santigregori似乎对此深信不疑,在书中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番。
如果说以上是一些“特例”,那么女性“割礼”则是古代许多地区和民族的普遍现象。“割礼”的目的是封闭女性的外阴,使男性无法“进入”,从而维护女性的贞操;或者割掉女性的敏感部位,使其失去性欲,从而保持贞洁。这种做法在古代阿拉伯、埃及和东非广泛流行。
比如东非的一些部落对青春期少女实行这样的贞操保护:将她们的大阴唇两边切开,然后让她们长时间躺在一个固定的位置,直到两边的伤口愈合在一起,完全封闭外阴,但在里面插一根小管,排出尿液和经血。结婚的时候剪一小部分,生孩子之前完全剪了,但是到了产期之后又会再次实施关闭大部分外阴。
另一种“包皮环切术”是切除女性生殖器的一部分阴蒂和小阴唇(主要是小阴唇),被认为是使其性敏感迟钝。这些地方的女性在八岁到十三岁的时候会接受“割礼”。在东非的15个种族中,大约有9个种族有“割礼”的习俗,有很多方法可以割掉。有的部落把针扎在阴蒂上,然后用线拉起来,用剃刀割下来。至于阴唇,则被用力拉伸,用剃刀或碎玻璃从根部切断。当然,被割包皮和被折磨一样痛苦,有些人甚至会在这个过程中晕过去。“割包皮”后,用冷水清洗伤口,涂牛奶。在伤口愈合之前,他们不得不睡在另一个隔离的小屋里。
当然,女性要忍受如此巨大的痛苦,根本不是出于自身的需要,而是出于男性对女性贞操的需要。
2.婚前处女和初夜的权利。
古代流行婚前童贞检查,即新婚妻子是否经过丈夫或亲友检查,即丈夫是否有“先用权”。女人既然是男人用的物品,就应该“新”。如果是“二手”,哪怕只被别人用过一次,也会大大“掉价”。同时,这不仅仅是商品的“价值”,还涉及到女人如果婚前不忠,婚后就不靠谱;既然婚前已经和别人发生过性关系,那么婚后生的第一个孩子很可能是“私生子”。在人类从群婚向个体婚过渡的过程中,有些部落有“杀头子”的趋势,因为当时群婚和杂交的残余依然存在,女性婚前性行为也屡见不鲜,但个体婚姻和私有财产的继承要求其子女必须来自男性血统,所以为了防止妻子出嫁后生的第一个孩子是“私生子”,他们就乱杀孩子。
古代有很多婚前童贞检查鉴定的方法,很多都是荒谬的,不科学的。
比如匈牙利Cigna的新郎希望新娘在新婚之夜赤脚踩在菩提树做成的小圆板上。这个圆板的两面都有图画:一面的外圈画着锁,表示妻子被丈夫锁上了;两个十字塔表示不幸,中间的圆圈象征情欲,下面的蛇象征诱奸者,最下面的塔表示丈夫在塔上监视妻子的贞操。另一边的花象征着爱,下面的两根棍子象征着对忘记爱忘恩负义的人的惩罚。他们认为,当一个失去童贞的女孩踏上这块木板,马上就会有灾难发生。
信诺也有一些人。在他们的新婚之夜,新郎把黄杨木树枝插在三只剥了皮的喜鹊头上,藏在新娘的枕头下,认为如果他的妻子是纯洁的,她就可以安然入睡,否则她就会在胡言乱语中坦白过去的不忠事实。
《圣经》中童贞测试的方法是“叫女子头发蓬乱地站在主面前”,让她手持大麦粉等物品做成的素餐,强迫她死在一个灰蒙蒙的院子里,让她认清父亲的马笼头,高抬眼护着眼睛,庄严宣誓要思念叔叔和女儿。只是时间问题,不好意思挂了!关门,抢萌,怀孕。
在墨西哥托托的订婚仪式上,未婚妻会坐在新椅子上,以示贞洁和清白。贞节告白仪式结束后,他们很快就会真正结婚。新婚之夜,新郎实际上是在考验新娘的贞操。如果她被证明是贞洁的,婚姻将最终达成。如果发现她“不贞洁”,婚姻就毁了。
如果一个女人在新婚时就被认为不是,那么最后的结果往往是非常悲惨的。
旧约《申命记》中说,“新婚的女人应该被石头砸死。”《旧约·利未记》也规定:“凡祭司的女儿犯奸淫,就该用火烧死。”
在阿富汗的一些地区,对“坠入爱河”的崇拜一直很流行。新婚女性如果没有看到“谈恋爱”,就被认为是不忠的女性。新郎可以和她离婚,甚至可以把她处死。女方家不得有异议,必须派新娘的妹妹代替。如果没有妹妹代替,必须赔偿一大笔财产作为赔礼道歉。
印度南部喀拉拉邦的乌拉坦部落会把新娘放在恶心的厕所里一晚上,如果证明她不是,新娘还会经常晕倒在粪池里,据说这是对她的应有惩罚。
既然女人已经变成了男人的附庸、玩物和私有财产,既然“宝”——贞操如此珍贵,一些有钱有势的男人不仅会霸占妻子的“宝”,还会霸占更多的“宝”。有些人热衷于花数倍于妓女的价钱,为这些妓女“出芽”就是这种心理的反映。古代长期盛行的初夜权也与此密切相关。初夜权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
古代有个习俗,新娘初婚的第一夜,必须由新郎以外的男人享受,身体必须由其他男人“破处”。曾经写过《初夜权》一书的日本学者吉吉堂昭久给出的初夜权的定义是:“结婚时,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男性习惯先和新娘睡觉。还包括已经达到或将达到掌握期的女性在婚前由特定的人试用的习惯。”新娘的初夜竟然被新郎以外的男人打破,真是太可惜了。是典型的压迫,占有,玩弄女性,这是任何一个现代人都无法忍受的。但是这种东西在世界很多地方已经流行很久了;查阅欧洲的历史档案,有几个国家直到18世纪仍然没有消除这种遗产,一些俄罗斯地主直到19年底仍然行使他们的初夜权。直到现在,这种现象仍然存在于世界上少数未开化的部落中。
在欧洲中世纪,享受新娘的初夜成了统治者的权利,成了占有所有农奴和玩弄女人的手段。“初夜权”的性质完全改变了。对封建主来说,农奴中的少女等同于妓女和未指明的嫔妃。在法国,“初夜权”被称为“张开大腿的权利”,这个习俗保留了几个世纪。
在德国查理曼统治的王国,农奴中的年轻姑娘们一起住在领主的前厅里,让她们“破瓜”。苏黎世州议会在1538发布的公告中说:“领地的主人——领主有权与领地内的农民(佃农和农奴)即将结婚的新娘共度良宵,新郎也有义务将新娘提供给领主。如果你不愿意,新郎会付给主大约4.3马克。”在德国伯恩,新娘付给领主的报酬是一口能装下屁股的大锅和跟屁股一样重的奶酪,而新郎则必须付给领主一件高级的外套或毛毯。这种补偿就是所谓的“婚姻税”。在德国,对这种“初夜权”的补偿,称为“孔守谦”、“新床钱”、“极印金”、“女金”、“脐代”。如果不履行上述“义务”,婚姻既不能得到公证机关的认可,也不能得到主的认可。这真是人类历史上非常丑陋的一页。
此外,一些初夜权的转让也具有利益交换的性质。有一本书《黑色性》中记载:“生活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落有公开拍卖女孩初夜权的习俗。当他们的女孩成年后,他们的初夜权将卖给买家。姑娘裹着衣服,在部落里养着,巡视着,然后跪在部落广场的伞下。围观者可以用适当的价格和女孩共度良宵。“这样,卖初夜权的价格就成了姑娘的嫁妆。此外,为了避免邻近部落的入侵,苏丹南部的部落将女孩的初夜权给了邻近部落的长老。
3.锁住女人的心和身体
中国古代有“男女不施与受”、“男女不坐、不戴枷、不戴巾杠、不施”的说法,这也是许多古代国家防止女性“失贞”的普遍现象。
比如古波斯,女孩七岁以后就不能见任何男人;婚后,她只能待在丈夫的“密室”里,不允许被丈夫以外的任何男人看到。当妻子必须外出时,她应该用衣服盖住全身,并用四层纱布盖住她的脸。如果你是女士,你必须坐在密封的车里。丈夫把妻子禁锢得越紧,就越受尊重,因为这是关心妻子贞操并帮助她保持贞操的高尚表现。
号称开明的古希腊,在城邦时代,女性的地位仍然和奴隶几乎没有区别。严守贞操,对丈夫绝对忠诚是妻子的天职。为了保持贞操,她只能被关在内室,不能与异性交往,也不能参与接待丈夫的客人,否则会被视为妓女。古希腊的思想家也告诫:无论是已婚的女人还是已婚的女人,即使在闺房里也要处处小心。如果一个男人向窗外偷看,她应该感到无限的羞耻,立即撤退,全心反省,用清水洗脸。
在古代墨西哥,特拉斯卡拉的人们结婚时,男女都要剃头,以示“从此放弃年轻人从事的任何活动”。
在古代印度,男医生也被严格限制给女病人看病。女性必须戴口罩,医生不允许直接接触女性,尤其是进宫看女病人。他们必须盖住所有医生的头,宫里的嫔妃从来不允许看男医生。治病时,医生必须站在帘外,通过连接在帘外的听诊器诊断病情,由一名侍女将听诊器的一端放在皇后的胸部等部位,有点像拉弦切脉。当然,这样看病很难。
可能没有什么比贞操带更残酷、更荒谬的东西来禁锢和锁住女性了。这是欧洲中世纪出现的一项残酷摧残女性的“发明”。其目的也是为了迫使女性为男性保持贞操。
所谓贞操带,主要是由两块铁制成,上面有大小便的孔,还有一个锁在女人下体的类似枷锁的东西。丈夫握着钥匙,只有解开并取下贞操带,才能性交。这样,丈夫出门,就能让妻子“放心”了。拉伯雷的《帕特里斯的故事》中有一段:“当我离开家的时候,我一定会让我的妻子戴上一把佛手柑式的锁,以免给色狼可乘之机。”这个“佛手锁”是贞操带。也可称为“威尼斯带”、“佛罗伦萨带”、“意大利带”、“维也纳带”。
研究者推测,贞操带出现在12世纪后的欧洲,一直持续使用到17-18世纪,也就是说,这种物流是在欧洲黑暗的中世纪。关于这个东西的来历,众说纷纭。有人说是十字军入侵阿拉伯时从阿拉伯后宫抄来的。有人说,这是威尼斯和贝加莫的商人为了防止妻子不忠而发明的,由来已久。
这种贞操带在强迫女性为丈夫“守贞”方面是否有效?许多中世纪的小说和诗歌都描述了这条贞操带的故事。很多贵族妇女用钱买通锁匠,自己配置钥匙,丈夫不在身边时,可以随时开锁,与情人发生关系。在一个铜板里,有一个戴着贞操带的女人和一个男人。这个女人一只手向一个男人伸出手,另一只手拿着一个钱包。男的拿着钥匙,大概是锁匠,一个女佣在翻衣服。这幅图旁边有四句诗,大意是“没有锁可以锁住狡猾的女人,没有爱情就没有女人的忠诚;为此,我用你的钱买我没有的钥匙。“还有一张法国的图片,描述一个男人要去旅游,给妻子戴上贞操带。在这张照片的一个角落里,一个男人拿着钥匙躲在帐篷后面;在另一个角落里,一个傻瓜用一块布盖住一篮子虱子,暗示那个男人的行为和那个关不住虱子的傻瓜是一样的。“交钥匙”一度是欧洲讽刺剧和讽刺画的主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