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鬼薪之刑是什么,到底有多耸人听闻?
简而言之,“鬼薪”就是说劳教3年。“鬼薪”这一词一般来说和“白粲”并用,这两种全部都是刑罚的名字。“鬼薪”用在男罪犯的身上,“白粲”用在女犯人的身上。男罪犯进山搜集木柴,女犯人就择米煮饭用以祭奠。我个人认为,最开始的“鬼薪”、“白粲”确实是很轻的刑罚,在家里不也得劈柴煮饭。
到了汉朝的情况下,肉刑被废除,别的替代的刑罚更为健全,在其中就有被称为“鬼薪”的刑罚。据《汉书·惠帝纪》,“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孙耳孙,有罪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皆耐为鬼薪、白粲。”康有为在《大同书》中说:“古用苗制,施行肉刑,汉文免之,改为囚徒、髠钳、鬼薪,役作。”囚徒、髠钳、鬼薪的劳役轻重程度应该是不太一样的。
“薪”就是说木柴,鬼用的木柴就是指宗庙里使用的木柴,“鬼薪”的意思就是说为宗庙砍拾木柴,以供宗庙日常生活使用。
宗庙是祖先崇拜的工程建筑,常说的“君王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在宗庙中,祭奠祖先能够表达孝思,还能寻找祖先神明庇佑。
但很显著,无论是哪家等级的宗庙,祭奠庆典都不太可能每天大操大办,日常生活也用不了多少木柴。因此,“鬼薪”的范畴慢慢扩大到包含杂活在里面的各种各样体力活。通常,和劳改类似。
后代在注解《史记》的时候,对“鬼薪”有过许多解释,应劭说:“取薪给宗庙为鬼薪也。”如淳说:“鬼薪作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