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理智与情感》和《曼斯菲尔德庄园》

本来对国外名著就没什么好印象。你知道,那些难记的名字和糟糕的翻译曾经让我害怕。

毕竟翻译的再好,也比不上作者用自己的语言写出来的自然。可惜我不能理解原话的精妙。

所以你为什么开始读简·奥斯汀的小说,还要讲纳博科夫的《文学讲座》。纳博科夫本身就是一个作家,用他来阐释其他作家和作品,确实是独一无二的。第一本书是简·奥斯汀的《曼斯菲尔德庄园》。

简·奥斯汀印象最深的是爱玛的《傲慢与偏见》。尤其是《傲慢与偏见》在世界名著中尤其受女生欢迎。

我是通过文学讲义对曼斯菲尔德庄园产生兴趣的。经过一番比较,我从人民文学出版社买了《孙志立》的译本,总体上还算满意。虽然有些瑕疵,但后来在有更好的版本之前,我还是买了他翻译的全套简·奥斯汀全集。

本来想看完一整套再说自己的感受,但是怕脑子不行,时间长了会破坏刚看完的诚意。那么就来说说已经写完的两本书吧,《曼斯菲尔德庄园》和《理智与情感》。

令我惊讶的是,《曼斯菲尔德庄园》并不是简·奥斯汀最著名的作品,却是如此精致。我的意思是,她把每一个人物都描写得如此生动,通过人物的语言和神态,轻而易举地为我们构造出一张张鲜活的面孔,有时甚至让我想起一些人在日常生活中的真实反映。

简·奥斯汀写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这本书的核心是19世纪中叶英国乡绅子女谈婚论嫁的故事。想法和整个故事方向都很简单。如果不突出,写得不好就是当代言情小说。

先暂时看完这两本书,再来做个比较。首先,两个故事中都有一个渣男贯穿全书。《理智与情感》中的威洛比和《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亨利。

以下涉及剧透,给大家一个逃生的时间。:)

我来说说两个渣男的相似之处,那就是傲慢和铺张。我喜欢玩弄女人的感情,我发自内心地觉得,如果那些女人因为自己的刻意勾引而陷入悲惨的境地,那都是咎由自取。

威洛比和伊莱扎,一个15岁的女孩一起玩,让她怀了孕,离开了她,把她一个人留在各种困境中,却说:“我不记得告诉她我的地址。再说,常识能告诉她怎么找。”。同时,他来到巴顿与玛丽安谈了恋爱,一度让大家猜测他们已经订婚。结果因为平时挥霍无度,负债累累,又因为伊莱扎的曝光,失去了遗产。转身告别玛丽安,娶个富婆。玛丽安直到来到这座城市才知道真相,她已经筋疲力尽。后来她得了重感冒,生命垂危。威洛比前来向玛丽安的姐姐埃丽诺告白,说她对玛丽安有真感情,甚至说“我会尽力勉强活下去。”家庭幸福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我能想到你和你姐姐关心我的命运和行动,那就会变成——会让我产生戒心——至少,会变成生活的动力。当然,我永远失去了玛丽安。如果我有幸再次获得自由——“自由再次意味着,如果他“有幸”成为鳏夫。

亨利同时勾搭两个伯特伦夫人,知道姐姐玛利亚有未婚夫还在求爱,导致两人都暗暗许下了他的心。玛丽亚幻想他会来找他的父亲,要求亲戚,这样她也将取消她原来与拉什沃思先生的订婚。结果伯特伦爵士回来的时候,亨利先跑去表示尊重,借口出去办事,却杳无音信。导致玛丽亚很快离开并嫁给了拉什沃思。然后我姐姐朱莉娅和她新婚的姐姐和姐夫去了伦敦。当亨利回到庄园时,他注意到范妮,她在赞助人的房子里。我感觉自己在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为自己的逗留找到了娱乐,说了那句“如果两个星期就能要了她的命,那她就太弱了,就算不被激怒,也没救了。”那他想让范妮做什么?“我只希望她能慈祥地看着我,脸红着对我微笑,无论我在哪里,都给我留一把椅子在她身边。当我坐下来和她说话时,她会兴高采烈。她想和我有同样的想法,对我的财产和娱乐感兴趣,并试图让我在曼斯菲尔德多呆几天。我走了,她会觉得自己再也不会幸福了。我的要求仅此而已。”

渣男也自视甚高,输了或者没得到都会后悔。威洛比觉得没有人比玛丽安更好。亨利后悔失去了范妮。

渣男在举止和外表上有先天优势,加上他会说甜言蜜语。他们家庭条件还不错,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染上了坏习惯。

如果说威洛比和亨利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大概就是威洛比比人渣更清楚。他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抛弃伊莉莎意味着对她失去兴趣,离开玛丽安,因为他无法接受贫穷。他完全明白这样做的后果,但他仍然明白。亨利似乎有点天真。他爱上了范妮,这已经改变了,但只是因为他无法忍受玛丽亚对他的冷漠,这个以前迷恋过他的女孩,结婚时却这样对待他。他受不了这种差异,执意让玛利亚陷入不恰当的婚外情,却没有想过这会对自己造成的后果。

两本书中另一个相似的人物是主角的情敌。

《理智与情感》中,埃丽诺和爱德华彼此有好感,但突然露西故意靠近,告诉他们她和爱德华已经在四年前订婚了。在曼斯菲尔德庄园,范妮一直暗恋着她的表妹埃德蒙。结果,埃德蒙爱上了亨利的妹妹玛丽。

露西为了刺激她的情敌,强迫她和埃丽诺做朋友,故意分享和透露她和爱德华的甜蜜。玛丽一直不知道范妮暗恋埃德蒙,只是把她当成哥哥的目标。她总是告诉范妮她与埃德蒙的爱情,并讨论这种关系。两位主角处于这样的境地,也感到无比痛苦。

再来说说区别。

《理智与情感》是简·奥斯汀发表的最早的小说。相比之下,它确实有很大的缺点,但读起来还是很有乐趣的。相比较而言,我觉得最大的不足是没有关注到莫埃利诺和爱德华的感情。故事一开始就已经是两情相悦了。至于爱情的起源,没办法知道有多深。我只知道埃莉诺在得知爱德华已经订婚四年后,发誓要为他说话。她认为爱德华一直爱着她,并没有错。这让读者很难感受到* * *,无法理解埃丽诺的痴情,更无法满足于爱德华这个角色。甚至有人认为,露西嫁给别人后,爱德华和埃丽诺最终结婚是因为他们把她当成了备胎。一旦地基不稳固,建在上面的房子总会土崩瓦解。爱德华本人并不聪明。他形象不起眼,没有什么爱好,天生不合群。他妈妈控制欲很强,宁愿他什么都不做,专心让他走不适合他的路,比如律师或者军人。他想当牧师,却得不到支持,无法自立。再加上年轻的时候和露西轻率订婚,然后就爱上了埃丽诺。我觉得我有个约会。最多只是自己有危险,并没有害人。心中放不下埃丽诺,真的来看她时,又犹豫了。所以,很难对他有太多好感。

虽然曼斯菲尔德庄园里的埃德蒙并不完美,但相比较而言,他和范妮之间的感情更能说服我。十岁时,范妮被送去和她有钱的叔叔月经住在一起,因为她有太多的孩子负担不起。住在阁楼里,生活大概比女佣好。两个表哥看不起她,大伯管得严,大表哥只关心吃喝玩乐。月经连自己的孩子都不想操心。只有我的第二个表妹,埃德蒙,真诚地照顾她。为了有马骑,为了和月经争论,她用自己的马换了一匹母马。平日里,只有埃德蒙关心在姨妈们的鼓动下忙碌的范妮是否会受不了。在收养范妮之前,舅舅有一个表妹,她担心两个表妹有不必要的想法,觉得不应该对她太差,也不应该意识不到自己的身份和表妹的差距。所以范妮可以说活得相当小心翼翼。在那种环境下,爱上埃德蒙是非常容易的。即使埃德蒙后来爱上了玛丽,甚至讨论过他对范妮的迷恋,他也能感受到范妮内心的痛苦。要知道,平日埃德蒙一句不经意的夸奖,就能让范妮暗暗脸红。埃德蒙比爱德华有一个优势,那就是他也想当牧师。即使心爱的玛丽一再阻挠他,说他牧师的地位太低,埃德蒙也从未放弃成为牧师的想法。爱德华是被动的。他和露西解除婚约,是因为露西找到了更合适的结婚对象,主动解除婚约。而爱德蒙却发现了玛丽的性格缺陷,主动与她断绝了联系。在大家庭中,埃德蒙和范妮一直保持着相同的三观,他们对每一件事的看法总是一致的。埃莉诺和爱德华缺少这样的时刻,他们的拼图缺少最重要的一块。

来说说我们的主要感受,或者说简·奥斯汀希望我们从书中了解到的东西。在婚姻中,钱是绝对不可或缺的,但并不意味着越有钱就越幸福。在生活相对足够的前提下,心灵的和谐,品德的高尚都是值得追求的。女人在恋爱中要理智,这样对家人朋友也有好处。很多高明的人物和角色都需要自己去阅读和品味。我不多说了。看了一晚上,花了一个早上潦草。原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