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坠湖司机报复社会,市场条件下多投入消弭社会矛盾,你咋看?
对于这样的悲剧事件,定性为?人祸?时,相信有良知的人会由愤怒转为深思,再转为愤怒。虽然,事发之初,就有传言称涉事司机的女儿因高考落榜而自杀,以此来弥合人性的可能性和逻辑性。然而,随着真相的揭示,这些因果设定只是为了迎合某种交流的可能性,而不是真实的东西。
当然,事件刚发生时,因为真相不明,舆论出现了各种猜测和可能性。甚至,很多人听说了?司机女儿高考落榜投湖?的传闻,其实是同情这位?涉事司机?,并将残酷的枪口对准了?高考制度?。。当然,当时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谣言的真实性。
然而,随着真相浮出水面,之前的舆论浪潮自然瞬间消散。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仍然需要有基本的逻辑。无论是?女儿高考失利投湖?(已查清是谣言),还是对拆迁其承租公房不满,或许都不是他开车冲进湖中的理由。而且,即使?高考制度?、?拆迁程序?有不合理之处,也不能成为伤害无辜的理由。
因为,于情于理,他不应该想伤害无辜的人。至于有些人,从事件的来龙去脉来分析全面的触发原因,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因为,对于整个车祸来说,最令人震惊的是:二十一条鲜活的生命,在没有任何防备之下,就永远离开人世。
在这一点上,归根结底,涉事司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垃圾工?,即使他也掉进湖里死了。对于官方公告,其强调将进一步调查属于整体审查过程中的?房屋拆迁?和?在接见投诉过程中?的问题。回到涉案司机的罪行,他是无罪的。
在谈到?故意报复社会?的问题时,其实应该更清楚一点:不能自己受到?委屈?,就总把?问题?全部归结于社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巨婴逻辑?。尤其是在夺走无辜生命发泄仇恨的时候,几乎可以称得上是?魔鬼?。
事实上,在这起坠湖事件中,司机也被认为是?受害者?。然而,由于他的蓄意报复,导致他所承载的?受害人底色?已经看不到,他在?残忍无情?的背景下更加突出。毕竟,整辆车的乘客对他并无怨言,就因为他值班乘坐公交车,就完全卷入了这场?无妄之灾?。
对他来说,可能已经想到了?一死了之?。然而,作为受他影响的二十一条人命,却成为整个事件中最不可接受的事实。如果他的?委屈?在坠湖的那一刻就已经释放,那21名逝者的命运谁来负责呢?很多人说司机已经?以死谢罪?,但就算他死了21次,又和别人有什么关系呢?
不得不说,面对?社会不公?问题,其实有两种尺度。一种是公开尺度:即当事人确实遭遇不公平待遇;另一种是当事人自认为的尺度:自助性偏见下的狭隘认知。当然,这两种尺度,很难单独的掰开来看。毕竟两种尺度难免交织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