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长大:我们渐行渐远,挥之不去的乡愁还在。

读万卷书,走万里路。感受最真实的场景,领略文字之美。

用在这次西北之行中,受益匪浅。因为去了西北,所以想到了看西北文化的书。只有近距离接触,才能感受到西北的戈壁是如此的贫瘠,才能体会到绿洲的可贵,才能感受到作者笔下的西北文化。

1、

因为疫情的影响,人们无法去新疆感受敦煌和嘉峪关的美丽。于是乎,手里拿着巨力的小说《在新疆长大》,就能更好地理解充满戈壁滩的西北文化。小时候大家无忧无虑,知道世界只有巴掌大。

但出生地永远是我们生命的原点,我们无法抹去。或许这就是很多成功人士的心理秘密。无论自卑还是骄傲,只有那一抹乡愁永远抹不去。

小说主人公沙从小就生活在新疆的荒原小镇上,在荒原小镇上他能感受到的是世界的变化。爷爷是烈士,这是他引以为傲的家庭背景,母亲是地主,但这是他难以启齿的隐瞒。

60年代,在上海年轻人的支持下,因为背景不同,想要活出真实的自己,不能公开展示自己,也不能有心爱的事业。小说中的保卫天地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没有爱,你就不能和你爱的女人恋爱结婚。有了高中文凭,我本可以光明正大的成为一名教师。但是,却得不到老师的尊重,得不到孩子的尊重。老师的知识虽然也是他教的,但是因为出身不同,苦于远离人群。

2、

小时候我们村有四个差不多大的女生,一起玩,无忧无虑。只要是休息日,我们就可以聚在一起玩游戏。

还记得聚在一起炒土豆丝的场景。大概十岁左右,一天下午来到丽丽家,不知道是谁。我应该说,“大人不在,我还饿着呢。要不我们炒一盘土豆丝吧?”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我开始分工。玲玲在家,做饭做饭,已经很好了。似乎只有千千和我会挖土豆和提土豆皮。

莉莉负责切土豆。第一次做这样的事。不知道切丝土豆其实挺讲究的。细的土豆容易煮,粗的容易炒。

反正工作了几个小时,我们终于吃了一盘半生不熟的土豆丝。

那是我第一次和朋友一起做饭吃饭。回去告诉大人们我还是受宠若惊,我又多了一个新技能。不管怎样,我都要炫耀一下。

3、

长大后,我们各奔东西,我和玲玲上了大学。在我们大学的第一年,丽丽成就了人生大事,结婚生子。不同的人生轨迹让我们渐行渐远,渐渐中断了过去的联系。

我仍然偶尔收到她的来信。过了十几年,听说她离婚了。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有人说丽丽已经攀上了富豪。有人说丽丽嫌弃老公,不会赚钱。

两年前听说她在城里买了房,换了车。回到村里,我开着一辆奥迪A6,穿着打扮很时尚。我当时不在村里,可能路上遇到他的时候没认出来。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长大的,但我知道她不容易。她四十岁左右,经历了这么多。也许她活该。

千千成了外省的一家人。听说她是外地人,年纪大到了她父亲的年纪,却成了她的结婚对象。

这两年,千千在外地的地毯加工厂越做越好,产品远销国外。我住别墅,家里有保姆,经常出国出差。飞来飞去成了家常便饭。

四十岁的她,因为不放心月嫂和保姆的工作,今年终于要生个娃娃,照顾妈妈了。

谁知道呢?也许是她挥之不去的乡愁。

玲玲和我一样,大学毕业后来到不同的城市打拼,然后结婚生子定居。偶尔回村里见个面,互相打个招呼。更多的时候,她是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才回来的。匆匆,再见遥遥无期。

4、

在新疆长大,小说中一次又一次的沙子的成长,与外国的习字、出身贫寒的魏天地、出身地主家庭的母亲的执着有关。那么,我们的成长一定是某个瞬间,与我们经历过的人和事有关。一次又一次的成长造就了今天与众不同的我们。

我还记得朱元璋斩杀小和尚的故事。朱元璋发财后,小和尚出来揭自己的短,提到朱元璋孤独的庙堂场景。

在我们渐行渐远的成长轨迹中,每个人都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一面。但在我们心中,我们总能明白,我们的村庄是我们生命的起源,我们的村庄也是我们挥之不去的乡愁。

在此,祝他们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