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饶雪漫小雪TXT下载(求满)
冬天对人们来说是最危险的季节。
植物死了,动物睡了,人类被寒冷毒害,脸色铁青,鼻子通红,对温暖的渴望异常强烈,但其他的欲望都被冻结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自暴自弃。
整个晚上的自习,我好像聋了一样。翻开的政治笔记上的每一个黑字都变成了一辆小马车,首尾相接,从我眼皮底下匆匆而过,三个小时没有离开我的视线。
还好,铃声一响,我终于找到了这么一个合理的理由来抚慰我那颗摇摇欲坠的心。他爱我,他太爱我了。
这一定是他关机不听我电话的原因。
这一定是他第一次离开我,没有给我发信息关心我是否安全到达的原因。
一定是因为这个,他明明发现我的笑都快哭出来了,却没有抬头看。我狭隘的心胸和平庸的自尊心让我觉得很尴尬。
但是,我很懂事,不是吗?
我永远不会忘记他终于在病床上醒来的那一天,当他目睹自己用石膏固定的瘸腿左腿时,他给了我一个尴尬的微笑,手指慢慢滑过我略热的脸颊。
他说,“米砂,谢谢你懂事。”
谢谢你的懂事,虽然这也是我最大的天真和无知。
亲爱的,我是不是也应该让你知道我爱你,太爱你了?
——摘自米砂的博客《我在等待黎明》
冬天最后一场雪落下的那个晚上,是我高三下学期的第一天。
我在清晨听到了雪花瓣飘落到地上的声音。我打开窗户,看到一片荧光白。
在我收拾好所有上学需要的东西,拎着两个大箱子进了父亲的后备箱后,安静而短暂的寒假毫无疑问的结束了。这是一个注定的寒假,因为我失去了他。
我用“失去”这个词看起来太矫情了。因为也许我从未真正拥有过。窗外的雪一直在飘,不大,很固执,挥之不去。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不敢看,就猛地拉起了窗帘。声音有点大,吓得我缩了缩脖子,但是除了我没有别人注意到我的失恋。米莉正在收拾他的东西。他不向李毅求助,他看起来很有条理。他终于脱下奇装异服,笨拙地穿上略小的校服。那是天上的校服。我有过两套,但再也没有机会穿了。穿上校服的李蜜看起来很高兴。他在客厅中间的白色地板上滑了一跤,站住了,露出了他那连绵不断的华丽的圆圈,用手撑着额头,居然还背了一句校训:“天一中学,秀风。”在发展中彰显个性,在团结中力求创新。"
李毅在拖地,正好看他表演,一脚踩在拖把上差点摔倒。我也跟着坏脾气的笑了笑。米诺万在楼梯上冲我们喊,让我们赶快准备好东西。麦莉趁他不注意在楼上翻了个白眼,然后溜到我身边悄悄说:“咪儿,有个大秘密。你想知道吗?”
李蜜是一个没有秘密的人,所以他所谓的大秘密确实引起了我的八卦,所以我很配合的看着他,等他宣布答案。他看了看楼上,又看了看向厨房走去的李阿姨的背影,然后在我耳边小声说:“我昨晚听到米师傅打电话来,好像说高考太难了,想把我们弄出国。”
什么!?什么?什么?!!!!
“随便聊聊。”李蜜有点紧张和兴奋。他咧着嘴笑,一文不值。我突然想哭。如果是真的,我真的很同情米诺万。我曾经是他最大的骄傲,不是吗?离开天空后,我仍想尽力做原来的米砂。我不想很开心。至少,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得到安慰是可以的。然而,事实是:更多的时候,我不得不非常努力地避免被这所贵族外国语学校的女孩们远远地甩在后面。这个所谓的“贵族学校”和所谓的高中真的差得很远。大部分学生,在高考之前,就已经确立了出国的方向,甚至申请了国外的大学。几乎没有人为了高考而忙碌,拼个你死我活。但无形中,我的压力更重了。我每天五点起床,一个人插上耳机,这样在朗读英语课文的时候就可以避开他们那种气势汹汹的机关枪似的语气。除了周末回家,从不出门。钢琴已经近半年没碰过了。做饭和做操都是以接近跑步的节奏完成的。终于,一年后,我站稳了脚跟,第一次冲到了考试第一名。所以,再也没有女生故意把鞋子踩得很重,泥巴溅到我新买的白色校袜上。相反,我很感激米诺万。至少不是一次令人沮丧的经历,让我成熟了很多。所以,我从来没有向他抱怨过。正想着,米诺万拿着一条闪闪发光的领带从楼上走了下来。
他走到我面前,捏了捏手里那条惹眼的领带,对我说:“这是一个生意上的朋友送的。我今天必须见他,但是我不能不绑这个。我只知道一种玩法。上次你给我打了个什么样的暖结?请帮我再打一遍。”“温莎结。”我纠正了他。他昂着脖子,竖起衣领,等着我给他戴上。我仍然记得那出戏,永远不会忘记。
手的动作也就三下五除二,很快就做完了。
我还记得上一次我给他打领带是在我只有十三岁的时候。因为家里的领带都是前一天送到店里护理的,所以家里只有一条宽领带和一条上班用的领带。他临时决定去参加一个鸡尾酒会,急得电话逼得秘书十分钟后出现在他面前,替他打领带。
我自愿解决所有的问题。
只是他不知道是什么教会了我这种打法。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我们整个下午都坐在一起打领带。
她教了我六种玩法。另外,我到现在都记得。
或许是遗传了他的偏执,我一直坚信,总有一些事情是米诺凡不需要知道或者了解的。反正我们的关系有所改善,除了一个问题,他发誓永远不会和我达成协议。那就是我的感受了。这是米诺瓦永远头疼,永远想不明白的问题。用他的话说,从拉拉到瘸子,米砂,你是不是故意想让我爸爸在放弃前发疯?
天地良心,哪谈得上“有意”。有时候真希望就像旁边那个女生的口头禅:一切都是假象。她考试没考好或者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总会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我宁愿一切都是幻觉,这样对别人也有好处,不是吗?
可惜现实永远是现实,不能归结为幻觉。所以我只能在不是幻觉的现实里,带着我的一点点悲伤和遗憾去抑郁。还好开学了。我不用每天都活在他警惕而忧郁的眼神里。这一天,宋旻浩总是先给我送米石子,然后再送来。有人在天上看了他的宝马730一眼,开到我们学校很正常。车停在学校门口,他们每人给我拖了一个箱子,坚持要带我去宿舍。老帅哥打着洋气十足的领带,小帅哥穿着低调的校服,自然一路吸引无数目光。我埋下头,看着自己的脚趾。在这里,我学会了沉默,学会了像睡醒一样的姿势走路。米砂在这里什么都不是。
该死,我想他,我也想醒来。在这样的思念中,我该如何安全度过最后的半年?如果我考上了离这里很远的大学,如果我接受米诺万的安排,如果...但这些都是如果,像幻觉一样不切实际,我还是要脚踏实地好好学习才对得起米诺万的钱和心血吧?
“M 2。我要跟你比!”那天李蜜走的时候,她突然转过身来,头从我宿舍门口斜过来,冲我眨了眨眼睛。“什么?”我不明白。我追着门。
他没有解释,而是飞走了,甚至一个箭步冲到了米诺瓦的面前,但很快又停下来,转过身来。我们的目光相遇了一瞬间,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和他之间,有一段本该经常使用却从来不属于双胞胎的奇怪经历。我知道,他将会有一场精彩的比赛。
我还是为米诺文高兴。一儿一女,有一个不负众望的就好。就这样,我被自暴自弃的想法震惊了。如何做到这一点?绝对不行!
米砂从未承认失败,是吗?
这里的一切都与天空大相径庭,包括宿舍。宿舍很大,一个房间只有两个人住。室友里的女生没来,我一个人在那呆了很久。然后我决定做点什么。
一件很久以来一直想做,但一直没做的事。
我想在恍惚中拯救自己,这是必须的。
米诺万,请原谅我。
鞭长莫及。
整个高三学年突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从我耳边消失。
直到我在期末考试的语文试卷上看到这个词,题目是分辨下面的成语写得对不对。鞭长莫及。鞭长莫及。
我想起了我曾经和她在《醒来的家》的阁楼里听的那首歌。应该是那个走出天空的著名歌手。她用一种无法形容的声音唱道:你在远方,你想念它,遥不可及。我在黑夜里听到的每一首歌都是真的。关于爱情的真相——往事固执地飘出已忘记旋律的歌,我握着深蓝色自来水笔的右指尖。钢笔从我手里掉了下来,立刻滚到地上。我急忙去捡,却不小心从座位上掉了下来,一塌糊涂。整个考场的男生女生都发出温柔的笑声。
我站了起来,焦虑得满脸通红。那个奇怪的老师走到我面前,把地上的笔捡起来给我。我猛然回头,视野一片白茫茫。
这里没人。
哦,我忘了,这不是天空。没有唤醒,没有谷物,也没有他。没有人关注我的喜怒哀乐,哪怕是尴尬,又何所举?这里只有我的高三语文考场。我面对的是一个词,叫“力所不及”。突然,我的灵魂出窍了,我的记忆几乎爆发了。还好我控制得当,才没有差点没考完。
感谢那一瞬间,我深深明白,人根本无法和记忆说再见。过去的事藏在心里更容易生根发芽——你现在明白这一点了吗,你和醒来,我鞭长莫及的人?于是,在这种近乎真空的寒假恍惚中,我终于鼓起勇气,打破了高三那年米诺万与他彻底隔绝的承诺,就像我打破了一切一样,因为我等不及了。
我非常想念他。他过得好吗?
高三上学期他是不是一点都没想起我?我仍然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在明亮的麦当劳落地窗前。他仍然给我一些果汁。他喝可乐。我默默喝了一整杯果汁,然后犹豫着对他说:“我已经答应爸爸,高考前不联系你了。”
“很好。”他还是穿着白t恤,答应的那么干脆。那一刻,我不是不为所动。我以为他至少会问原因,我可以把事先准备好的原因原原本本说出来。
如果两人感情持续时间长,是早晚的事吗?
我甚至写了这么一首勇敢无耻的诗,准备趁他不注意偷偷塞进他口袋。但他如此信任我,甚至没有问为什么。所以,我有一些致命的遗憾。哦,真是让人担心。
因为腿伤,他没去北京电影学院。他去了当地的一所普通大学。他的专业是工商管理,听起来很牛逼,但谁都知道在这样的大学里学习这个华而不实的专业对他的未来意味着什么。然而,他似乎并不那么抱歉。他很严肃地对我说:“天将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那时候我还没读高三,就天真的相信了他的话。
但是,直到我高三的时候才知道,他的专业是不能接收身体残疾的学生的。很明显,他进入这个专业并不容易。在天上的论坛里,有很多无聊又花痴的女生叫他“拜伦王子”。他们第一时间报告他的行踪,分析他的生活,甚至关心他的感情状况。
但更痴情的是我。我去学校图书馆借了拜伦的传记,花了一整天研究这部无聊的名著。19世纪的诗人拜伦天生残疾,所以变得愤世嫉俗,放荡不羁。
多可笑,他根本不是这样的人。我把书还了,回到教室,心却飞到了外面。我还是很关心他的一切,希望每天给他发短信或者打电话,但是我真的不联系他,所以他真的不联系我。我有点不安。我一有时间就采取小心眼的态度。我希望他像我想念他一样想念我。
寒假的时候,我在家上网,每天看天上的论坛。他的一点点信息的细节也很惊人。其实涵盖了他上课地点和教室等很多内容。
毕竟是同一个城市。了解一个人并没有那么难。
只是他真的消失在我的视线和遐想里了。连24小时手机都没接到过他的电话。我也在愤怒中度过了半年。
他这么遵守诺言,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
所以,我这次去见他,除了单纯的说不出的想念之外,还有一些按捺不住的会计意思。现在,他正站在我面前。
他刚从食堂出来。他似乎瘦了一些,但头发变短了。他下巴上好像有些胡茬,还是故意的?他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略显臃肿。都说男生上了大学会变得邋遢,路政也是?我有点沮丧。
但我发誓,第一眼看到他,我所有的不快和怨恨都被他看我的眼神融化了。谢天谢地,他没有认不出我。他似乎一点也不惊讶,只是笑着用略微提高的声音说:“你来了?”那一刻,我的眼睛有点湿润,但我不想让他察觉。于是他笑着走过去说:“可以。你没认出我?我不是变得,更漂亮了吗?”我试着开了个蹩脚的玩笑,忍不住走上前去,把褪色的猪饭盒拿给他。他没有阻止我。而是默默的跟着我,却没有走上来和我并肩而行。
我故意走得慢,他好像走得更慢。
突然又讨厌了。他一直都知道我想他吗?还是他真的只把我的到来当成普通朋友的拜访,不值得大惊小怪或者大惊小怪?
我知道这些小气的想法不可理喻,但它们像雪花一样在我脑海里上下飞舞,让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们正在走的这条路是他们学校最重要的通道。路两边种的梧桐树都掉光了叶子,一切都灰蒙蒙的,让人玩不起。不时有拿着饭盒的同学从我们身边经过,有的甚至大声和他打招呼,开玩笑地叫他:“喂!道路指南!”
看来他也是这个学校的小名人了。
“道路指南?”我轻轻地重复了这两个词,几乎是无意的。
他笑了笑,其实有点害羞:“现在这个学校也有剧社。我刚导演的一部剧反响不错。”是吗?还有剧社?看来他的记性还不错,也许这只能说明他想我的时间太少了。“大学生活一定很有趣。”我看着自己的脚趾头说:“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忙,一样受欢迎。”但他没有回答。
“下雪了。”他突然说,“你冷吗,米砂?”
我万万没有想到,我们这半年的分离,并没有让这重逢的一幕更加难得和感人。至少,我没有在理查德的脸上看到这种狂喜。或者也许我太僵硬了?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奇怪的是已经是春天了,天空中毫无征兆的飘着细细的雪花。我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羊毛外套,开始感到刺骨的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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