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盖恩的生平经历
连环杀手的经历曲折离奇,确是非常适合作为电影的题材,因此亦经常被搬上大银幕,但多数只是乙级恐怖电影,能同时成为两部好莱坞一级大作参考对象的连环杀手,就只有爱德华·盖因一人。他的生平跟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在“触目惊心”内对主角诺曼贝茨所描述的非常相似,他和哥哥亨利以及妈妈住在Plainfield的奥古斯塔,威斯康星州郊外一个非常偏僻的独立平房。
他和哥哥在成长过程中几乎都留在这楝建筑物内,没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异性为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占有欲强,憎恨女性的母亲所占据,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在他的兄长和母亲相继去世后,他开始显露他潜在变歪了的性格。
他先是把母亲的尸体保留在家中,好像她从未死去。接着为了满足对女性的欲望而去掘墓起尸,最初只是观看她们或触摸她们,但后来变本加厉,把尸体剥皮并缝制成人偶。但他第一次亲手把活人杀死,却要等到1954年的12月8日,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玛丽霍根杀死并剥皮。他的恶行要直至3年后才被发现,在警方找寻工具店店主伯妮斯沃登的时候,伯妮斯的儿子想起他在案发前曾经来买防雪剂而起疑,结果在他的家中发现了大量恶心的“人类手工制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灯罩,由人头骨所造的汤碗,头骨床头布置和由乳头造的皮带等,死者面部的皮肤连头发则成为了面具。
虽然听起来如此令人发指,但他也有可怜的地方,因为与世隔绝令他根本连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也毫不知情。据说后来他重投社会后行为变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内成为一位慈祥的老者。
现实生活里的盖恩是相当安静、内向、害羞,而且他所亲手杀的人“只有”两个而已,比起其它连续杀手如泰德邦迪等人,他的成绩是万万不及的。但是,由于在他做案期间(1950年代),民风还是很保守,再加上他盗尸、食尸的行为亦骇人听闻,所以奠下了他永恒的连续杀人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