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说把尼姑和女道观描述为养育汉人的地方。古代真的是这样吗?

古时候讲的是陆海空。海是秦淮画舫,地是陆上青楼。猜猜是什么?

尼姑应该是脱离世俗的,但是古代的尼姑一点也不躁动,甚至为了多花钱维持生计,还和妓女合作。所以古代的尼姑对于佛教徒来说并不总是一个清静的地方,很可能是一个让人沉醉于金钱的地方。为了引诱有钱的嫖客上钩,妓女们想尽了一切办法,设置了许多陷阱。陆某,贵州人,长期在潮州做官,积蓄万元。他即将离开岗位,回到家乡。他颇为得意地对人说:“潮州船妓,对那些有名气的,来这里的,都得掏出腰包。”但是潮州的妓女有没有从我这里拿过一分钱?"

尼姑和妓女合作勾引嫖客的招数各地不一,广州的一些尼姑尤为独特。尼姑庵应该是一个安静的地方,以前中国大部分尼姑庵都是这样。但不言而喻,尼姑中确实有少数妓女、荡妇出没,使个别尼姑庵成为藏污纳垢之地。对于那些暗娼的尼姑来说,引诱嫖客有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就是利用“功绩”与大户人家的丫鬟、保姆取得联系,打听他们的人员、财务情况,选择引诱诈骗的对象。比如失去家庭的主人是一个刚死了老婆或小妾的好色之徒,或者失去家庭的主人是一个刚死了父亲的未婚花花公子。然后,方丈会制定计划,唆使尼姑占便宜。在做功德的过程中,亲近,调戏;功德结束后,请多来找我们聊聊天,嘘寒问暖。时机一成熟,就让他来庙里烧香拜佛,推荐死者。如果它愿意来,它就会变成“瓮中之鳖”。当时尼姑们炫耀各种“无量佛法”的大法,可以把愤怒的金刚变成低眉的菩萨。这样一来,如果放开了“丁娘十串”,首饰、金饰、衣服之类的东西就会源源不断地进入修女们的行囊。

少年入尼姑,皆亡

在佛教经典中,尼姑一般被称为“优女”,而民间一般被称为“老师”。在明代正统的法律条文或法规中,她们被称为“尼姑”或“尼姑”。比如明朝的法规规定:“一切寺院、宫观,除馆舍之外,不准私自新建或加建。违者一百棍,僧尼发配当兵,僧尼加冕为奴。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四十岁以下的女子不得加冕为尼姑”。嘉靖六年(1527)有言:“僧尼应回原籍结婚。寺庙里所有的房子和土地都是官方的。这是官方把皈依佛教的女子称为“尼姑”或“尼姑”的记载。尼姑属于一群脱离世俗,皈依佛教的僧侣。她应该不再眷恋红尘,与世俗隔绝,与邓青、佛娟、木鱼在尼姑庵过着清净的生活。从明朝的历史记载来看,整个尼姑群体中,遵守佛教规矩的人确实不少。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儒释道的盛行和佛教的世俗化,无疑对尼姑的清净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随之而来的是尼姑不再呆在尼姑庵的某个角落,而是走出尼姑庵进入民间,与民间闺阁女子或家庭主妇结缘,进而成为民间女子与外界交流的媒介。更何况在与世俗人的交往过程中,尼姑对世界的爱越来越深,对宗教的感情越来越淡,于是就有了一个超越佛教藩篱的“妓女”。这不仅是明代宗教史上的新趋势,也是明代社会演变的新的历史转折。

成为修女:逃避还是宗教虔诚

在讨论出家原因之前,我们不妨先梳理一下明代官方对出家年龄的规定。至于女子出家的年龄,明朝的法律已经做了基本的规定,与男子出家的年龄限制大相径庭。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四十岁以下的女子不得加冕为尼姑”。文健三年(1401),女性出家年龄提高到59岁。相应的,明代男性出家的年龄限制也大不相同。比如洪武二十二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二十岁以上者不得出家”。换句话说,男人出家必须在20岁以下。这就要求一个孩子或少年可以出家。这种反年龄规定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让尼姑和和尚能够安身立命,维护佛教寺院的宗教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