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狗仔队的小说。
“一夜成名”的红枣。
我对千韩一直有一种微妙的感情。我想和他在一起。
夏雨冬雪,他去开会,我在车里等。他去了夜总会,我在门口徘徊。
以至于当我变成小明星的时候,还是转不过弯来。
他依旧是那张漂亮的脸,冷冷的眼神,有钱的身份。
后来有一天他靠过来对我说:“沈冕,这一课还不够吗?”
够了!够了!真他妈的够了!我作为狗仔队跟踪了你两年。
头版,樊城。J.
Papa ~ Papa ~ razzi ~——Lady Gaga的歌
纪是个小狗仔。他做的最漂亮的事就是把相机砸在明星林天佑的头上,然后和他的灵魂对调。因此,他可以像林天佑一样获得无数内幕消息,然后卖给各大新闻媒体《八卦周刊》以大赚一笔。
但是,问题似乎比预想的要多得多。
比如,林天佑占据了自己的身体,躺在病床上,变成了植物人;
例如,林天佑的职业是歌手,但他有一个左嗓子;
例如,林天佑是同性恋,但他不是;
最重要的是...
有一个叫郑的家伙...
大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