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如何举报

近日,中国证监会5位官员首次面对媒体谈内幕交易。其中引人注目的一点是,证监会正在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

多部门合作

形成强大执法合力

证监会稽查局局长刘洪涛:证监会目前建立了稽查部门与交易所一线监控部门的协作机制,对异常交易行为实时监控,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纪检部门的合作,形成了强大的执法合力。

证监会证监会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焦津洪:证监会参考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通过运用间接的证据,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证据链,然后推定从事内幕交易的当事人传递了或者利用了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证监会稽查总队总队长张慎峰:2008年证监会将涉嫌内幕交易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4起,2009年移送8起,今年以来移送14起,几乎每年以翻倍的数量激增。

防内幕交易

建知情人登记制度

证监会法律部主任黄炜:2010年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5部委《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是指涉及到内幕信息的所有环节的知情人建立留痕机制,相关部门可根据知情人身份证号调查他是否涉及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欧阳泽华:为更好打击内幕交易,证监会正在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所谓举报奖励制度,就是举报一个内幕信息,经立案查证后对内幕交易人罚款,可以考虑借鉴国外按照罚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对举报人的奖励。

此外,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昨日在第九届中国基金国际论坛上表示,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这3条底线,否则将受到严厉查处。综合央视、新华社

新闻背景

操纵股价三桩大案回顾

一个月前,“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汪建中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8年10月23日,证监会对汪建中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汪建中因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没收汪建中违法所得1.25亿元,并处罚款1.25亿元,总金额高达2.5亿元,这成为证监会开出的第一张个人亿元罚单。

实际上,操纵股价以获取暴利,汪建中并非第一人。